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编制基础 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 制的。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8]808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0,340,53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958,248,782.16 元,减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9,913,326.9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858,335,455.18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2088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止,前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1 年 0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开户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03 月 31 备注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4000023319201016075 380,000,000.00 - 已销户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营业部 762770308999 380,000,000.00 - 已销户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010900076610703 438,248,782.16 - 已销户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新洲支行 9550880006417200983 300,000,000.00 - 已销户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443066285018150255676 370,000,000.00 - 已销户 合计 1,868,248,782.16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人民币 9,913,326.98 元为部分发行费用,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已支付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截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募 集 资 金人 民 币 1,858,985,665.39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 650,210.21 元)已全部用于 补充资本金,并与本公司其他资金一并投入运营。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资本金,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使用的资金均包含本 公司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故无法单独核算截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 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 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止,本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七、结论 本公司严格按照《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 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 况。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58,335,455.1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58,335,455.1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8 年:1,858,335,455.18 10 2019 年: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20 年: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2021 年 03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可使用状态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 序号 金额与实际投资 日期(或截止日 项目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项目完工程度) 1 补充资本金 补充资本金 1,858,335,455.18 1,858,335,455.18 1,858,985,665.39 1,858,335,455.18 1,858,335,455.18 1,858,985,665.39 650,210.21 不适用 注: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的差额人民币 650,210.21 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