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1-08-2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孙公司华能宝城物华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宝城物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开展贷款业务的后续风险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5 月 21 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有股东 9 家,其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能集团)持股比例为 52%,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
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
股份有限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华
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为 48%;注册资本为 50 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L0004H111000001
法定代表人:曹世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 2 号天银大厦 C 段西区 7 层、8 层
经营范围: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定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
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
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并且对股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董事长、经营层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总经
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采用分层次、分专业的监督管理,分别按照领导层、经
理层和操作层进行考核监督。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
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见
下图:
财务公司主动顺应监管形势变化,认真落实监管机构风控工作要求,全面树
立风控合规意识,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
项工作的首位,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运转情况
财务公司的风险治理相关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部。2020 年,财务公司风险
管理部负责确立年度风险管理策略;根据华能集团风险分类规定标准和要求修订
完善现行风险分类标准;强化内控管理,按季完成内部风险控制评价与流动性压
力测试;完善授权事项,保证各项业务高效、有序开展;严把业务审查关,确保
业务合规;科学分析信贷资产风险,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财务公司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界定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及
相应职责。在结算、财务等关键不相容业务岗位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
对信贷、投资等业务实行合规风险审查;明晰分管领导的业务审批权限并严格执
行;在经营业务年度授权和专项授权行使中严格遵循财务公司授权管理办法;强
化预算管理的约束,严控各项费用;经营管理实行每月经济活动分析,注重经营
预测和管理;对各项制度、经济合同以及经营决策事项严把合规和法律审核关。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2020 年,财务公司共制定、修订制度 66 项,涉及信
贷业务、投资业务、公司治理等方面,上述制度的制订与实施,有力提升规范化
管理水平。全面系统梳理现行的管理制度体系,重新规划完成制度体系优化清单,
进一步夯实依法治企的制度基础。
2.财务管理
财务公司在做好资金计划管理、资金保值升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经
营数据分析,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有序推进投融资工
作,积极与政府、银行、同业机构及其他金融企业沟通,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工作,
保障财务公司资金安全、维护财务公司合法权益。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各项系统运行平稳、有效,信息系统控制遵循制度化、规范化、流
程化原则有效进行,此外,财务公司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提
高应对信息系统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及时减轻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及影
响,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开展日常经营活
动,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执行到位。2020 年,财务公司组织各部室及
分支机构在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下完成了内控评价工作。本次评价范
围包括财务公司本部及分支机构,覆盖总资产占比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 19 个
具体流程涵盖了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财务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经营情况
2020 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6.01 亿元,发生营业总成本 5.86 亿元,
实现利润总额 12.32 亿元;截至 2020 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474.18 亿元,货
币资金 73.10 亿元,信贷类资产 371.23 亿元,投资类资产 27.69 亿元,所有者
权益 69.59 亿元。财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稳步发展。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规范经营,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与控制。
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开展严格遵循制度规定,合规、有效展业,各项业务实现
流程化、规范化管理,从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也未收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责
令整改。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情况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拆入资金比例、担保比例等监管指标均在《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情形。
四、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财务公司存款类负债 388.29 亿元,较 2020 年初增加 41.53
亿元,主要系 2020 年成员单位上存资金增加;负债总额 404.59 亿元,较 2020
年初增加 36.63 亿元。负债主要由吸收存款、同业存放和同业拆借构成。
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华能宝城物华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
为 2 亿元,存款余额为 0,财务公司未对华能宝城物华提供担保;公司(母公司)
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业务。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开展依据;
(二)财务公司各项经营符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规定,不存在违规操作事项,
没有发生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
(三)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平稳有序、不存在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
目前经营不存在风险问题。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