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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证券:2021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2022-04-1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原《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

司 2021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0 次,对公司战略、资本运作、定期报告、

组织架构、关联交易、债务融资、业务规模、利润分配、履职考核、制度完善、

风控合规、内控建设、高管人员变动及薪酬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共审议

并通过议案 60 项;召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累计向股东大

会提交议案 23 项。

    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会议 21 次,共审议并通过议案 37 项。

其中,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3 项;风险控制与合规

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12 项;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8 项;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9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14 项。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公司相关工作需

要,按照规定出席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明确提出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报告,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公司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及时、高效地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各

位董事以其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跨行业管理及公司治理经验,结合公司现实情

况,在公司发展、授权管理、制度修订、关联交易、风控合规等方面提出了具有

针对性、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发表了大量的专业见解,为董事会专业

化、科学化决策起到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

护了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应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为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供了有力

支持。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坚持独立、客观发表意见,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确保在

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时能够有效地做出独立判断和决策。

    2021 年,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

了董事职责,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1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专职董事长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中,专职董事长薪酬按照其

所在岗位对应的薪酬标准执行,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确定,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

150,000 元。2021 年度,公司董事实际领取薪酬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