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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证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第 8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且需逐项表决,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
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公司 18
楼 1 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巍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235,495,09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33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440,175,02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06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795,320,07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7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0 人,代表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 18,860,51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235,331,1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
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235,327,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反对 7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235,327,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反对 7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2,235,294,9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
反对 111,3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2,235,332,3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
反对 73,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2,235,419,0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 2,235,454,7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
反对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0 股。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1)审议通过《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
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 796,231,5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
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1,439,224,420 股已对该子议案回
避表决。
    (2)审议通过《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 2,235,459,2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 2,235,459,2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 1,841,483,6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
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93,972,330 股已对该子议案
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 1,852,018,1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
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83,437,823 股已对该子议案回
避表决。
    (6)审议通过《预计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同意 1,852,021,4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83,437,823 股已对该子议案回
避表决。
    (7)审议通过《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子议案
    同意 2,235,455,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235,456,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选举吕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何捷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吕益民先生任职独立董事后,承续何捷先生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
提名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本次会议审阅了以下议案(非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的议案》。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696,6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10%;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982%;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708%。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693,3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35%;反对 7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57%;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708%。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693,3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35%;反对 7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57%;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708%。
    4.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660,3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88%;反对 111,3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903%;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708%。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697,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74%;反对 73,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918%;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708%。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18,784,5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0%;反对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030%;弃权 0 股。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 18,820,2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7%;弃权 0 股。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
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 18,821,4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7%;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73%;弃权 0 股。
     (2)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 18,824,7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2%;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98%;弃权 0 股。
     (3)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
     同意 18,824,7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2%;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98%;弃权 0 股。
     (4)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
    同意 18,821,4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7%;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73%;弃权 0 股。
    (5)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
    同意 18,821,4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7%;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73%;弃权 0 股。
    (6)预计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
    同意 18,824,7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2%;反对 3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98%;弃权 0 股。
    (7)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 18,821,4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7%;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73%;弃权 0 股。
    9.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8,822,3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5%;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25%;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熊洁、段頔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