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2023-04-1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
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累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对定期报告、资本运作、
业务规模、利润分配、风控合规、制度建设、关联交易、董事变更、高管履职考
核及薪酬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并通过议案 56 项;召集召开年度股
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累计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 17 项。董事会下设
各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会议 22 次,审议议案 50 项。其中,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
开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6 项;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审议议案
13 项;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审议议案 12 项;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 9 次,审议议案 19 项。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公司相关工作,
按照规定出席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明确提出自己
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报告,及时
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公司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
时、高效地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各位董事
以其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跨行业管理及公司治理经验,结合公司现实情况,在
公司发展、制度修订、关联交易、风控合规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
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专业化、科学化决策起到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
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应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专业化、科学化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
分发挥专业所长,坚持独立、客观发表意见,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确保在研究和
审议重大事项时能够有效地做出独立判断和决策。
2022 年,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
了董事职责,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2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专职董事长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中,专职董事长薪酬按照其
所在岗位对应的薪酬标准执行,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确定,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
150,000 元。2022 年度,公司董事实际领取薪酬详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