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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建: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2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任期
届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
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监事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即股东大会选
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 16:00 时前以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对初选的非职工监事人选进行
资格审核,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监事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监事职责。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8.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9.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0.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 提名人签署确认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
附件 1);
    2. 被提名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
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 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5. 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 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 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提名人必须在 2021 年 4 月 26 日 16: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627285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 840 号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提名人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候选人类别     □非职工代表监事(请在监事类别前打“√”)

       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

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

职称、工作履历等)

                               注:包括但不限于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
       其他情况说明(如
                           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等其他
有)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说明

       提名人(盖章/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