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其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之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的态度,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 问和了解。 我们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预计于关联方的交易是为了满 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尚昆 龚巧莉 沈建文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