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疆交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4-2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建”或“公司”)持续督导
  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疆交建 2021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 2021 年度与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共计不超过
  8,709.72 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 2021 年度与河北交投干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共
  计不超过 2,634.56 万元的关联交易。

      2、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止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定价原则和依据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额
采购商品或     红有软件股份有   以市场价格确
                                                       8,709.72       144.24            -
接受劳务       限公司           定交易价格
采购商品或     河北交投干线材   以市场价格确
                                                       2,634.56            -            -
接受劳务       料科技有限公司   定交易价格
                     合计                             11,344.28       144.24            -
       注: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的需要,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交建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向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出资。2021 年 3 月红有软件完成上述事项工
  商变更登记,具体信息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以子公司股权对外投资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新疆交建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0 年为公司全
                                           1
资子公司。2021 年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与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间关联交易均为同新疆
交建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间业务往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有软件”)

    法定代表人:谈继强

    注册资本:8,657.2896 万元

    经营范围: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公共软件、其他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
其他计算机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维护;软件、电子产品销售;安
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电子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仪器仪表销售与维修;货
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和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吉云路 197-2 号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红有软件总资产 19,291.69 万元,净资产 12,719.6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534.85 万元。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为红有软件
单体未经审计数据。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红有软件的股权比例为 11.52%,并根据协议约定派驻
一名董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

    2、河北交投干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军

    注册资本:9,600 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桥梁伸缩装置、桥梁支座、橡胶止水带、
防水止水材料、橡胶制品、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部件、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消能
减(振)震阻尼器、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金属波纹管、装配式钢制综合管廊、
隔音降噪环保设备、声屏障、土工格栅、格室系列网材、土工材料、硅芯管及塑
料管材、管件、波型梁钢护栏、金属网制品、隔离栅、防眩网、防眩板、钢结构
门架、交通安全设施、公路路面及桥梁养护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

                                       2
维修、检测;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化
品)研发、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大广高速 K1569+300(北区)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材料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27.5%,并根据协议约定派驻一
名副总经理参与生产经营决策。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作为定价依据,并采用公开的招投标方式选择和确定客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 G580 线和田至康西瓦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HK-1 标段项目
2020 年与新疆交建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为 10,000 万元,
2020 年已结算 1,549.97 万元,未结算金额 8,450.03 万元;公司 G216 线民丰至黑
石北湖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MH-1 标段项目 2020 年与新疆交建智能交通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为 501 万元,2020 年已结算 250.45 万元,未结
算金额 250.55 万元;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
项目第 XWGJ-1 标段项目部 2020 年与新疆交建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签
订合同额 203.96 万元,2020 年已结算 194.82 万元,未结算金额 9.14 万元。以上
项目未结算金额合计为 8,709.72 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工程数量确认单为
准。

       (2)2021 年 4 月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交安工程 1 标
项目经理部通过招标确定河北交投干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材料供应商,中标
金额 2,634.56 万元,合同尚未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采用市场价作为定价依据,定
价公允;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
方面均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发生金额较小,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相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关于 2021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的要求。事前我们已经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预计于关联方的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经
营的需要,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于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有效。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 2021 年关联交易的预计的交易对手方红有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及河北交投干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的关联方关系。并且相关金额的预计价格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5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 雨                        伍俊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