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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
 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新租
 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 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
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
司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
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相关意见
     1.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租赁准则的
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文件备查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