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有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在任职资格方
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
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选举和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张尚昆 龚巧莉 沈建文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