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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交建:关于部分首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6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数
量为 15,7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8〕579 号)同意,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新疆交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并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58,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64,500 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58,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6,500 万股。公司
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解除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07,7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6.71%。详情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8)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8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45 元(含税)共计 93,525,000.00 元未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
施股份回购,不存在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
    2019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
38,700,000.00 元未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不存在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5,022,51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 元(含税)共计 25,800,900.4 元未用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不存在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
响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45,031,129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为 451,9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06%。

    二、历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 107,75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71%。(分别为: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新疆福耀投资有限公司、江苏路通筑路机械有限公司、新疆翰晟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得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中财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沈金生、朱天山、王成、熊刚、赛力克阿吾哈
力、曾学禹、林强、隋绍新、黄勇、孙建军、余红印、李茂文、慕湧、楚建勋。)
2020 年 12 月 18 日解除限售股份数为 20,344,000 股,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5%,2020 年度因公司自然人股东无股份减持计划,未申请
解除自然人股东限售股份。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沈金生、朱天山、
王成、熊刚、赛力克阿吾哈力、曾学禹、林强、隋绍新、黄勇、余红印承诺:
    1、自新疆交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疆交
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于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新疆交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新疆交建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新疆交建股份。
    3、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新疆
交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新疆交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新疆交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5、新疆交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新疆交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新疆交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对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
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5、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相关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全部将归公
司所有;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赔偿损失。
    截止目前,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

       (三)不存在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股东后续追加
 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5,750,000 股,占总股本 2.4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0 名自然人股东。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质押冻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结的股   备
序号   持有人名   股数量     流通数量   数占限售   数占无限   数占公司
                                                                           份数   注
         称       (万股)   (万股)   股份总数   售条件股   总股本比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例
                                                                                  注
 1      沈金生      300        300       0.66%      1.56%      0.47%       0
                                                                                  1
                                                                                  注
 2       王成       150        150       0.33%      0.78%      0.23%       0
                                                                                  2
                                                                                  注
 3      隋绍新     112.5      112.5      0.25%      0.58%      0.17%       0
                                                                                  3
                                                                                  注
 4      余红印      75         75        0.17%      0.39%      0.12%       0
                                                                                  4
                                                                                  注
 5       林强       150        150       0.33%      0.78%      0.23%       0
                                                                                  5
                                                                                  注
 6       黄勇      112.5      112.5      0.25%      0.58%      0.17%       0
                                                                                  6
                                                                                  注
 7      曾学禹      150        150       0.33%      0.78%      0.23%       0
                                                                                  7
         赛力
                                                                                  注
 8     克阿吾       150        150       0.33%      0.78%      0.23%       0
                                                                                  8
         哈力
                                                                              注
9      朱天山      225        225      0.50%      1.17%     0.35%       0
                                                                              9
                                                                              注
10      熊刚       150        150      0.33%      0.78%     0.23%       0
                                                                              10
                                                                              注
     合计        1,575.00   1,575.00   3.48%      8.17%     2.44%       0
                                                                              11
      注 1:股东沈金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000,000 股。
现申请全部解除限售,该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等情况。
      注 2:股东王成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500,000
股。现申请全部解除限售,该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等情况。
      注 3:股东隋绍新担任公司董事,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125,000 股。
现申请全部解除限售,该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等情况。
      注 4:股东余红印担任公司董事,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750,000 股。根
现申请全部解除限售,该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等情况。
      注 5:股东林强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500,000 股。现申请全部解除限售,该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等情况。
      注 6:股东黄勇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125,000 股。
现申请全部解除限售,该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等情况。
      注 7:股东曾学禹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担任公司财务
总监,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500,000 股。现申请全部解除限售,该股份不
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等情况。
      注 8:股东赛力克阿吾哈力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5 日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500,000 股。现申请全部解除限售。
注 9:股东朱天山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250,000 股。现申请全部解除限售,该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情况等情况。
      注 10:股东熊刚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940,000 股。其中 1,500,000 股为首发前限售股。现
申请全部解除限售,该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等情况。
      注 1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情况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
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
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比例                                      比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                                     (%)
一、限售条件流通
                 452,236,000.00    70.11   -15,750,000.00   436,486,000.00    67.67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30,000.00     0.05         -            330,000.00       0.05
首发前限售股      451,906,000.00   70.06   -15,750,000.00   436,156,000.00    67.62
二、无限售条件流
                 192,795,129.00    29.89   15,750,000.00    208,545,129.00    32.33
通股
    总股本        645,031,129.00                 -          645,031,129.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董事会关于股东解除限售股份相关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