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的
立场,对以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投资设立海南国际合作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根据国家“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一
方面深挖经济国内大循环现有需求,一方面逐步深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的潜在需求,推进国际市场的深度布局,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
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政策方向,风险可控。该公
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竞争力。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尚昆 李薇 刘涛 倪晓滨
2022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