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的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变更依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要求而进行变更,本次对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自主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自主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自主变更。 独立董事:张尚昆 李薇 刘涛 倪晓滨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