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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交建: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30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2-036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北京时间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
 9:15分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
 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金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13,783,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5,056,698
股的 64.14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12,180,8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5,056,698 股的 63.8984%。
    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0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84%。
    4.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1,60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645,046,894 股的 0.2484%。
    5.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金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和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783,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728,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 ;反对5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09%;反对 5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38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并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783,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并通过《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783,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并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783,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并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783,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237,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4% ;反对
1,54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139%;反对1,54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532,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沈金生先生回避了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6%;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并通过《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783,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783,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8,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904%;反对62,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谢红疆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交建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