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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交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有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本事项符合相关法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6,126.54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张尚昆 李薇 刘涛 倪晓滨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