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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预计将对本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较广泛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变更日期:

                                 1
    本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财政部对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调整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此项
变化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
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 “已发生损失法 ”改为“预期损失
法”,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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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调整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
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规定,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自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披露会计报表。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重述 2018 年比较财务数据,将累计的数据影响调整至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预计将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广泛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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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加客观、真
实、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第四十一次董事
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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