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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28 号马哥

孛罗好日子酒店 7 楼温哥华宴会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430,007,70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30,000,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600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

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5、8 项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进行投票

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第 9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10、11、12 项为累积投票事项。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计算表决比例时,均保留小数点后 4 位数,并采用四舍

五入方式计算):

    提案 1.00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430,0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430,0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430,0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2,430,0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同意 204,821,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065%;反

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3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

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2,225,186,16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 2,430,00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195%;反

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80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同意 2,430,00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195%;反

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80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购买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 689,610,1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065%;反

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3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

数为 1,740,397,07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同意 2,430,0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065%;反

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3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01.:选举林立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30,000,104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4 股。

    表决结果:林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潘宁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30,000,104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4 股。

    表决结果:潘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李葛卫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30,000,104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4 股。

    表决结果:李葛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1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

    11.01.:选举米旭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30,000,103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3 股。

    表决结果:米旭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齐大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30,000,103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3 股。

  表决结果:齐大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1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12.01.:选举钟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430,000,103 股。

  表决结果:钟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张则胜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430,000,103 股。

  表决结果:张则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会议听取事项 (非表决事项)

 会议听取了下列汇报事项: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

明》;

 4、《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胤宏、张亦迪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提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