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4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发出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
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表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申请 IPO 项目包销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申请 10,000 万元资金额度用于 IPO 项目
的包销,资金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时间以本议案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规总监辞职的议案》
公司合规总监赵嘉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合规总监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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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尽快选聘新任合规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朱文瑾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相同。朱文瑾女士已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朱文瑾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82707766
传真号码:0755-82707993
电子邮箱:ir@chinalin.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6 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潘宁女士、朱文瑾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相同。潘宁女士、朱文瑾女士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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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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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朱文瑾女士个人简历
朱文瑾女士:1975 年 8 月出生,1998 年 6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投
资经济管理专业,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4 年 6 月毕业于上海交通
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8 年 7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职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拓展部;2004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职于麦格伦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04
年 12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
担任执行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职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担任执行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华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部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公司
首席风险官;2017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朱文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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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潘宁女士个人简历
潘宁女士:1984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
潘宁女士 2009 年 7 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东兴证券投资银行部、国联
证券投资银行部;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先后担任华英证券财务部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风控官;2014 年 8 月起担任华林有限副总裁兼
财务总监,2014 年 10 月起担任华林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
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潘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立先生
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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