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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1-13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28 日(周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8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7 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前一日)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 开 。 公 司将 通 过 深圳 证 券交 易 所 交易 系 统 和互 联 网投 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关于选举新任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二)特别说明
    相 关 提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 11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三、提案编码

                                    2
                            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选举新任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
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
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22 日(周五)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6 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席正
    联系电话:0755-82721141

                                 3
    传真:0755-82707700
    电子邮箱:ir@chinalin.com
    6、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5

       2、投票简称:华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28 日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7 日(股东大

会召开的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8 日(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5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002945;股票简称:华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

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提案行

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

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提案                                 √

            关于选举新任股东代表监事的
   1.00                                            √
            提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7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9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在“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处,委托人为自然人

股东的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填写股东单位营业执

照号。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

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