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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0-01-20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0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0年1

 月21日,解除限售数量为484,789,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552%。

     2、持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承诺:“自2020年1月17日(公司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至

 2022年1月17日止,24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未履行上

 述承诺,其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经与深圳市怡景食品饮

 料有限公司确认,上述公司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以实际上市流通

 之日为准。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10

号文)核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林证券”)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0 万股,并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43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700,000,000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2,43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270,000,000 股。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

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不存在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总股本为 2,700,000,000 股,尚未解除限

售的股份数量为 2,430,00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      持股比例         解除限售时间
                         数量(股)            (%)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                                  64.4592   2022 年 1 月 17 日
                             1,740,397,076
    限公司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                                  17.9552   2020 年 1 月 21 日
                               484,789,089
  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希格玛计算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4,813,835         7.5857
机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2,430,000,000        90.0000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承诺

     股东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在以

下锁定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实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原则

执行”。
                             按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 按《公司法》、证券交易所有
     股东名称
                             要求承诺的新增股权锁 关规定承诺及自愿承诺的所持
                                     定期限                  股份锁定期限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自 2015 年 8 月 27 日起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锁定 36 个月            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

发行前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

华林证券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华林证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减持公告之日公司

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

相应调整;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通知华林证券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

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与上述股东有关的补充承诺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

司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止,24 个月内不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

司所有。”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9)。经与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确认,上述公司首发限售
    股上市流通之日以实际上市流通之日为准。

         (二)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

    承诺一致。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1 日。

         2、 本 次解 除限售股 份总数 为 484,789,089 股 , 占 公司总 股本 的

    17.955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         解除限售 不减持承诺
                 份总数(股)    限售数量(股)     时间
深圳市怡景食品     484,789,089       484,789,089 2020 年 1 月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自愿承
饮料有限公司                                        21 日     诺:“自2020年1月17日(公司首发限
                                                              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至2022年1
                                                              月17日止,24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
                                                              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经与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确认,
                                                              上述公司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以
                                                              实际上市流通之日为准。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    2,430,000,000   90.0000           0     484,789,089   1,945,210,911 72.0448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270,000,000   10.0000 484,789,089               0    754,789,089 27.9552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700,000,000    100.0000 484,789,089    484,789,089 2,700,000,000 100.0000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

  构对华林证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