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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华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负责的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19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交易事项
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对 2020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3、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
避表决。




                                             独立董事:齐大宏、米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