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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9-2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的
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2019 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开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齐大宏、米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