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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03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结合

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公开发行短期公

司债券,具体如下:

    1、发行主体: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在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各期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具体期限和品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债

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形式: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

券。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

托管记载。本次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票面年利

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9、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10、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投

资者。

    11、上市和转让场所:具体上市和转让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2、增信机制:本次发行是否采用增信措施及具体的增信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确定。

    13、偿债保障措施: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

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将决定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4、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债券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若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

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

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

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或部分发

行。

    15、有关授权: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

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

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

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方式、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担保安排、偿

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

或调整;

    (3)决定聘请本次发行必须的中介机构;

    (4)为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上市事

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发行,但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周三)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