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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3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公司及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2020 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上述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
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
公司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 2021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
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
       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所作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2020 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证监机关的要求,持续推进内
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
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
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综上所述,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及考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 、 我 们 审查 了 《 公司 2020 年 度董 事 薪 酬及 考 核 情 况专 项 说 明》 、
《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同时,《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方案》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
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
薪酬发放情况无异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与绩效管理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与绩效管理方案无异议。


   七、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不
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齐大宏 米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