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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分红派息方

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7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4 元(含

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 145,8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2、自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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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分派方案的原则是分配总额固定。

    二、本次实施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70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实施的

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86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施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施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8000 元;

持股 1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4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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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4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6*****085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260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4       06*****312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5       08*****956        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5 日至股权

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

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

司、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

超过华林证券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华林证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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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减持公告

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经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38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33 楼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755-82707766

    传真电话:0755-8270770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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