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青岛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3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青岛银行”)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青岛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及《关
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
务资质,青岛银行聘请其分别作为2019年度境内审计机构、2019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青岛银行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关于聘
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
将该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青岛银行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
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定,符合青岛银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对《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天祐、陈华、戴淑萍、张思明、房巧玲
                                                            2019年3月29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