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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银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16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5:00 起至 10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青岛银行总行五楼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郭少泉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占有表决
                                 占有表决权                                                               占有表决权
分类            代表有表决权                         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           代表有表决权
         人数                    股份总数比   人数                                人数                    股份总数比
                 股份数量                            权股份数量        数比例              股份数量
                                  例(%)                                                                  例(%)
                                                                       (%)
A股        17    1,568,957,356    34.790803      3        1,758,657    0.038997     20    1,570,716,013    34.829800
H股         3     724,753,980     16.071038      0               0     0.000000      3     724,753,980     16.071038
总体       20    2,293,711,336    50.861841      3        1,758,657    0.038997     23    2,295,469,993    50.900838


                                                      1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                             股东
              议案名称
序号                             类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股     1,570,715,513        99.999968      500              0.000032      0              0.000000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1                               H股       724,753,980              100           0           0.000000      0              0.000000
         事会独立董事变更
         的议案
                                 合计    2,295,469,493        99.999978      500              0.000022      0              0.000000


         关于选举何良军先        A股     1,570,715,513        99.999968      500              0.000032      0              0.000000
         生为青岛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第七届监        H股       724,753,980              100           0           0.000000      0              0.000000
         事会股东监事的议
         案                      合计    2,295,469,493        99.999978      500              0.000022      0              0.000000

         注:上表中“股数”,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占相应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影响 A 股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议案
     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
  1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54,944,600          99.999804      500              0.000196           0          0.000000
            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 A 股股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李元媛律师和张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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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行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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