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A 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1 年 3 月 26 日 会议议程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00 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青岛银行总行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 主持人介绍现场股东出席情况 三、 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四、 现场股东提问交流 五、 对审议事项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 统计并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 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议程 会议文件列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特别决议案 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 发行方式 1.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1.4 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5 配售对象 1.6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7 发行时间 1.8 承销方式 1.9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1.10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1.11 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 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5.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会议议程 6.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7.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的议案 8.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以下议案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同标题的议案 内容一致,请相应参阅,不再重复载列议案内容。 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 发行方式 1.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1.4 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5 配售对象 1.6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7 发行时间 1.8 承销方式 1.9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会议议程 1.10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1.11 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及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5.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6.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 议案 7.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以下议案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同标题的议案 内容一致,请相应参阅,不再重复载列议案内容。 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 发行方式 1.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1.4 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5 配售对象 1.6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会议议程 1.7 发行时间 1.8 承销方式 1.9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1.10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1.11 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及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5.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6.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 议案 7.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促进本行稳健、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本行经营实力,增强本 行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行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配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 A 股和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 A 股配股拟以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 A 股股份总数 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 本次 H 股配股拟以 H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全体 H 股股份总数为 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向全体 H 股股东配售。配 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证券所在地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 关规定处理。A 股和 H 股配股比例相同。 若以本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509,690,000 股为基 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1,352,907,000 股,其中 A 股配股 股数不超过 823,996,506 股,H 股配股股数不超过 528,910,494 股。本 次配股实施前,若因本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 本行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 整。 1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一)定价原则 1.参考本行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 标,并综合考虑本行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本行未来三年的核心一级资本需求; 3.遵循本行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二)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与 H 股市场交易的情 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A 股和 H 股 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 A 股配售对象为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 A 股 股东,H 股配售对象为 H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全体 H 股股东。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本行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 A 股和 H 股配股完成后的 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监管部门与交易所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 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 A 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 股配股采用包销方式。 2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本次配 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 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本行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 展,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本行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十一、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 A 股配股完成后,获配 A 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 H 股配股完成后,获配 H 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流通。 此议案取得中国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 得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上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3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促进本行稳健、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本行经营实力,增强本 行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行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监管要求》《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行编制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 证券预案》,详见附件。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4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附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重要内容提示: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本次 公开发行证券拟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 方式进行。 2.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 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本 行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本行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 期内本行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 幅度的下降,即本行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详见《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 3.本次预案是本行董事会对本次配股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次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 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预案所述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生效 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一、本次配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公开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 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行董事会对照 A股和H股上市公司关于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 核对,确认本行已经符合本次配股的条件。 二、本次配股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A股和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方式 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A股配股拟以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 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本次H 股配股拟以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全体H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 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 股的,按照证券所在地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 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 若以本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09,690,000股为基数 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352,907,000股,其中A股配股股数 不超过823,996,506股,H股配股股数不超过528,910,494股。本次配股 实施前,若因本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本行总 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6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考本行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 指标,并综合考虑本行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本行未来三年的核心一级资本需求; (3)遵循本行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A股与H股市场交易的情 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A股和H股 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A股配售对象为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 东,H股配售对象为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本行全体H股股东。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本行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A股和H股配股完成后的全 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监管部门与交易所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 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A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股配股采用包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7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本次配股 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 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本行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一)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A股配股完成后,获配A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H股配股完成后,获配H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预案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后,待本 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 中国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及取得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 要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行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分别为毕马威华振审 字第1801065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901409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0948号。本行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本节中引用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数据为本行经 审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引用的2020年 1-9月财务数据为本行2020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 8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据。如无特殊说明,本节数据为本行合并口径数据,所述的金额币种 为人民币。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 48,358,140 39,704,840 29,554,430 27,097,814 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及其他 2,557,104 1,312,468 1,542,437 1,107,946 金融机构款项 贵金属 112,656 113,223 113,459 114,001 拆出资金 1,357 3,313,603 4,110,464 2,882,727 衍生金融资产 397,213 12,43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1,396,212 2,325,771 300,262 3,584,200 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3,529,919 169,158,291 123,366,891 95,514,680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31,991,487 22,912,561 22,361,816 179,078 期损益的金融投 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 59,941,763 54,973,781 53,002,751 不适用 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 79,062,266 64,491,058 70,032,056 不适用 的金融投资 长期应收款 11,818,794 9,037,819 7,766,698 4,076,396 固定资产 3,004,117 2,838,610 2,914,152 2,878,754 在建工程 210,203 210,203 210,203 210,263 使用权资产 838,043 818,928 不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 211,825 194,243 165,153 197,4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71,389 1,581,905 1,152,778 1,084,286 其他资产 741,145 622,410 1,064,952 898,937 可供出售金融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9,086,556 产 9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8,644,926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6,678,869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39,205 资产总计 446,243,633 373,622,150 317,658,502 306,276,092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8,933,194 5,536,650 10,878,835 584,215 同业及其他金融 7,678,510 16,462,527 11,632,982 24,901,934 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 14,357,282 9,916,257 7,207,066 5,774,299 衍生金融负债 399,376 8,805 - 353,220 卖出回购金融资 29,598,437 16,027,082 14,850,333 11,899,583 产款 吸收存款 273,885,782 215,425,403 177,911,247 160,083,783 应付职工薪酬 758,997 827,256 755,237 699,855 应交税费 273,485 330,911 119,708 74,194 预计负债 104,209 99,715 104,964 - 应付债券 77,513,587 76,858,899 65,240,507 68,632,691 租赁负债 473,733 427,429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负债 1,820,882 1,223,298 1,460,899 4,351,207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797,902 负债合计 415,797,474 343,144,232 290,161,778 280,152,883 股东权益: 股本 4,509,690 4,509,690 4,058,713 4,058,713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7,853,964 7,853,964 7,853,964 7,853,964 资本公积 8,337,869 8,337,869 6,826,276 6,826,276 其他综合收益 (22,316) 658,230 553,193 (885,449) 盈余公积 1,626,662 1,626,662 1,403,575 1,203,325 一般风险准备 4,400,258 4,400,258 3,969,452 3,969,452 未分配利润 3,137,688 2,528,787 2,319,800 2,603,573 归属于母公司股 29,843,815 29,915,460 26,984,973 25,629,854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602,344 562,458 511,751 493,355 股东权益合计 30,446,159 30,477,918 27,496,724 26,123,209 10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446,243,633 373,622,150 317,658,502 306,276,092 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12,774,469 14,515,004 11,886,901 11,749,719 利息支出 (6,691,126) (7,668,949) (7,422,872) (6,947,311) 利息净收入 6,083,343 6,846,055 4,464,029 4,802,40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562,665 1,346,116 943,582 889,30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12,525) (129,236) (77,825) (60,34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1,450,140 1,216,880 865,757 828,969 入 投资收益 1,170,836 1,148,342 1,923,929 100,07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2,827) 228,383 (303,689) (354,629) 汇兑损益 (202,727) 156,176 407,921 167,124 其他收益 10,731 17,071 7,707 25,542 其他业务收入 1,596 4,185 6,801 13,864 资产处置损益 (1,632) (777) (502) (417) 营业收入合计 8,419,460 9,616,315 7,371,953 5,582,932 二、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99,578) (101,186) (74,848) (54,898) 业务及管理费 (2,239,688) (3,065,576) (2,430,802) (1,764,024) 信用减值损失 (3,712,446) (3,626,792) (2,383,172) 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 (571) (797) (3,831) (10,842)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378,904) 营业支出合计 (6,052,283) (6,794,351) (4,892,653) (3,208,668) 三、营业利润 2,367,177 2,821,964 2,479,300 2,374,264 加:营业外收入 25,674 23,553 4,048 3,400 减:营业外支出 (7,585) (16,962) (7,332) (7,897) 四、利润总额 2,385,266 2,828,555 2,476,016 2,369,767 减:所得税费用 (337,634) (493,033) (432,627) (466,160) 五、净利润 2,047,632 2,335,522 2,043,389 1,903,607 11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007,746 2,284,815 2,023,352 1,900,252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9,886 50,707 20,037 3,355 六、其他综合收益 (680,546) 105,037 1,016,364 (948,593) 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680,546) 105,037 1,016,364 (948,593) 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1,253 (1,650) (2,498) 30 益计划变动额 (二)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696,286) 63,549 996,848 不适用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2.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14,487 43,138 22,014 不适用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 资信用减值准备 3.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948,623) 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67,086 2,440,559 3,059,753 955,0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327,200 2,389,852 3,039,716 951,659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39,886 50,707 20,037 3,355 综合收益总额 八、基本及稀释每 0.34 0.39 0.37 0.47 股收益(人民币元) 12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吸收存款净增加 57,748,081 37,115,060 15,592,066 18,479,022 额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净 - 4,784,097 - - 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增加 4,510,600 2,726,981 1,330,560 - 额 卖出回购金融资 13,568,936 1,179,371 2,946,548 - 产款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 3,421,879 - 10,194,795 - 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款 - 1,385,277 206,409 - 项净减少额 为交易而持有的 金融资产净减少 - - - 139,828 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 928,415 - 3,284,200 - 产净减少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净 - 200,000 - 2,150,470 减少额 拆出资金净减少 2,800,000 1,061,906 - - 额 收取的利息、手续 10,749,128 10,655,490 7,637,358 6,601,584 费及佣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706,388 1,157,525 763,311 3,831,04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94,433,427 60,265,707 41,955,247 31,201,948 入小计 发放贷款和垫款 (36,968,772) (48,460,968) (30,127,157) (11,919,060) 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款 (2,131,569) - - (2,433,202) 项净增加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净 - - (200,000) - 增加额 13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拆出资金净增加 - - (3,495,258) (168,013) 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 - (2,026,600) - (1,212,163) 产净增加额 长期应收款净增 (3,007,098) (1,386,300) (3,688,670) (4,144,785) 加额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净 (8,710,515) - (13,349,239) (20,116,635) 减少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 - - - (1,150,971)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 - (5,271,556) - (2,848,192) 净减少额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5,143,482) 产款净减少额 支付的利息、手续 (4,289,502) (4,853,672) (4,870,875) (4,524,663) 费及佣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1,298,755) (1,621,722) (1,271,219) (1,157,672)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55,173) (1,273,145) (1,219,891) (1,181,097) 支付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1,027,172) (2,377,479) (4,587,418) (848,24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58,788,556) (67,271,442) (62,809,727) (56,848,177)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 (所用)的现金流 35,644,871 (7,005,735) (20,854,480) (25,646,229)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处置及收回投资 48,386,598 52,477,166 90,679,422 85,452,509 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及 5,486,191 6,484,979 6,690,448 5,642,624 利息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资 3,674 26,955 4,878 418 产收到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53,876,463 58,989,100 97,374,748 91,095,551 入小计 投资支付的现金 (79,399,784) (48,872,103) (68,108,476) (120,184,820) 14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资 (478,803) (301,351) (276,737) (610,155)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79,878,587) (49,173,454) (68,385,213) (120,794,975) 出小计 投资活动(所用) /产生的现金流量 (26,002,124) 9,815,646 28,989,535 (29,699,424)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发行其他权益工 - - - 7,853,964 具收到的现金 子公司吸收投资 - - - 1,000,000 收到的现金 发行普通股收到 - 1,962,570 - - 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 45,166,923 83,798,288 96,917,942 193,058,94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45,166,923 85,760,858 96,917,942 201,912,904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44,609,357) (74,130,000) (102,440,000) (167,920,000) 现金 偿还债务利息支 (1,870,723) (638,284) (775,930) (525,930) 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所支付 (1,397,623) (1,420,742) (1,319,008) (810,40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 (92,515) (96,505)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47,970,218) (76,285,531) (104,534,938) (169,256,337) 出小计 筹资活动(所用) /产生的现金流量 (2,803,295) 9,475,327 (7,616,996) 32,656,567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 (18,362) 3,329 15,793 (31,03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减 6,821,090 12,288,567 533,852 (22,720,117) 少)额 加:期/年初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余 22,500,749 10,212,182 9,678,330 32,398,447 额 15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六、期/年末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余 29,321,839 22,500,749 10,212,182 9,678,330 额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 48,313,073 39,704,840 29,554,430 27,097,814 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及其他 2,554,642 1,307,010 1,540,521 1,088,521 金融机构款项 贵金属 112,656 113,223 113,459 114,001 拆出资金 1,357 3,515,038 4,110,464 2,882,727 衍生金融资产 397,213 12,43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1,396,212 2,325,771 300,262 3,584,200 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3,529,919 169,158,291 123,366,891 95,514,680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31,991,487 22,912,561 22,361,816 179,078 期损益的金融投 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 59,941,763 54,973,781 53,002,751 不适用 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 79,062,266 64,491,058 70,032,056 不适用 的金融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510,000 510,000 510,000 510,000 固定资产 2,788,239 2,837,723 2,912,866 2,877,054 在建工程 210,203 210,203 210,203 210,263 使用权资产 825,929 817,857 不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 209,742 191,986 162,533 195,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4,879 1,512,501 1,116,928 1,064,602 其他资产 691,172 619,895 1,037,940 897,122 可供出售金融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9,086,556 16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8,644,926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6,678,869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998,119 资产总计 435,490,752 365,214,174 310,333,120 302,623,60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8,933,194 5,536,650 10,878,835 584,215 同业及其他金融 8,597,045 16,792,558 11,672,892 25,029,775 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 4,353,569 2,552,359 966,351 2,754,299 衍生金融负债 399,376 8,805 - 353,220 卖出回购金融资 29,598,437 16,027,082 14,850,333 11,899,583 产款 吸收存款 273,885,782 215,425,403 177,911,247 160,083,783 应付职工薪酬 744,866 800,981 727,727 684,244 应交税费 221,076 287,861 105,859 53,742 预计负债 104,209 99,715 104,964 - 应付债券 77,513,587 76,858,899 65,240,507 68,632,691 租赁负债 461,625 427,296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负债 951,769 557,689 912,068 4,176,340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745,355 负债合计 405,764,535 335,375,298 283,370,783 276,997,247 股东权益: 股本 4,509,690 4,509,690 4,058,713 4,058,713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7,853,964 7,853,964 7,853,964 7,853,964 资本公积 8,337,869 8,337,869 6,826,276 6,826,276 其他综合收益 (22,316) 658,230 553,193 (885,449) 盈余公积 1,626,662 1,626,662 1,403,575 1,203,325 一般风险准备 4,400,258 4,400,258 3,969,452 3,969,452 未分配利润 3,020,090 2,452,203 2,297,164 2,600,081 归属于母公司股 29,726,217 29,838,876 26,962,337 25,626,362 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29,726,217 29,838,876 26,962,337 25,626,362 17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435,490,752 365,214,174 310,333,120 302,623,609 总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12,310,125 14,018,672 11,557,250 11,604,946 利息支出 (6,443,919) (7,374,263) (7,167,376) (6,861,145) 利息净收入 5,866,206 6,644,409 4,389,874 4,743,801 手续费及佣金收 1,422,647 1,227,397 828,899 811,090 入 手续费及佣金支 (108,072) (123,305) (73,548) (59,123) 出 手续费及佣金净 1,314,575 1,104,092 755,351 751,967 收入 投资收益 1,170,836 1,148,342 1,923,929 100,071 公允价值变动损 (92,827) 228,383 (303,689) (354,629) 益 汇兑损益 (202,727) 156,176 407,921 167,124 其他收益 10,593 17,071 7,707 25,542 其他业务收入 3,508 6,732 9,956 13,864 资产处置损益 (1,632) (777) (502) (417) 营业收入合计 8,068,532 9,304,428 7,190,547 5,447,323 二、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96,097) (100,031) (73,666) (52,853) 业务及管理费 (2,204,000) (3,002,250) (2,369,773) (1,708,416) 信用减值损失 (3,486,819) (3,497,663) (2,318,660) 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 (571) (797) (3,831) (10,842)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310,515) 营业支出合计 (5,787,487) (6,600,741) (4,765,930) (3,082,626) 三、营业利润 2,281,045 2,703,687 2,424,617 2,364,697 加:营业外收入 3,554 2,295 3,690 3,400 减:营业外支出 (7,585) (16,962) (7,132) (7,681) 四、利润总额 2,277,014 2,689,020 2,421,175 2,360,416 18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减:所得税费用 (310,282) (458,153) (418,675) (463,656) 五、净利润 1,966,732 2,230,867 2,002,500 1,896,760 归属于母公司股 1,966,732 2,230,867 2,002,500 1,896,760 东的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 (680,546) 105,037 1,016,364 (948,593) 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其他综合收 (680,546) 105,037 1,016,364 (948,593)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 1,253 (1,650) (2,498) 30 受益计划变动额 (二)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 (696,286) 63,549 996,848 不适用 债权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2.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 14,487 43,138 22,014 不适用 债权投资信用减 值准备 3.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948,623) 动损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86,186 2,335,904 3,018,864 948,167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综合收益总 1,286,186 2,335,904 3,018,864 948,167 额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19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吸收存款净增加 57,748,081 37,115,060 15,592,066 18,479,022 额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净 - 5,074,218 - - 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增加 1,801,700 1,576,179 - - 额 卖出回购金融资 13,568,936 1,179,371 2,946,548 - 产款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 3,421,879 - 10,194,795 - 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款 - 1,385,277 206,409 - 项净减少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 928,415 - 3,284,200 - 产净减少额 为交易而持有的 金融资产净减少 - - - 139,828 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净 - 200,000 - 2,150,470 减少额 拆出资金净减少 3,000,000 861,906 - - 额 收取的利息、手续 10,134,795 10,020,812 7,158,067 6,411,983 费及佣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469,609 1,025,818 411,702 3,657,99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91,073,415 58,438,641 39,793,787 30,839,293 入小计 发放贷款和垫款 (36,968,772) (48,460,968) (30,127,157) (11,919,060) 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款 (2,086,777) - - (2,433,202) 项净增加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净 - - (200,000) - 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 - - (3,495,258) (168,013) 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 - (2,026,600) - (1,212,163) 产净增加额 同业及其他金融 (8,122,304) - (13,437,170) (19,988,794) 20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机构存放款项净 减少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 - - (1,793,451) (4,170,971)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 - (5,271,556) - (2,848,192) 净减少额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5,143,482) 产款净减少额 支付的利息、手续 (3,960,558) (4,525,435) (4,655,259) (4,489,827) 费及佣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1,273,498) (1,578,808) (1,239,928) (1,140,52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64,307) (1,228,912) (1,178,610) (1,169,656) 支付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991,073) (2,357,233) (4,504,551) (825,44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54,667,289) (65,449,512) (60,631,384) (55,509,334)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 (所用)的现金流 36,406,126 (7,010,871) (20,837,597) (24,670,041)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处置及收回投资 48,386,598 52,477,166 90,679,422 85,452,509 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及 5,486,191 6,484,979 6,690,448 5,642,624 利息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资 3,674 26,659 4,878 418 产收到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53,876,463 58,988,804 97,374,748 91,095,551 入小计 投资支付的现金 (79,399,784) (48,872,103) (68,108,476) (120,184,820) 设立子公司支付 (1,000,000) - - - 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资 (242,394) (300,971) (276,111) (605,768)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80,642,178) (49,173,074) (68,384,587) (120,790,588) 出小计 21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投资活动(所用) /产生的现金流量 (26,765,715) 9,815,730 28,990,161 (29,695,037)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发行其他权益工 - - - 7,853,964 具收到的现金 子公司吸收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发行普通股收到 - 1,962,570 - - 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 45,166,923 83,798,288 96,917,942 193,058,94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45,166,923 85,760,858 96,917,942 200,912,904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44,609,357) (74,130,000) (102,440,000) (167,920,000) 现金 偿还债务利息支 (1,870,723) (638,284) (775,930) (525,930) 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所支付 (1,397,623) (1,420,742) (1,319,008) (810,40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 (87,458) (94,995)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47,965,161) (76,284,021) (104,534,938) (169,256,337) 出小计 筹资活动(所用)/ 产生的现金流量 (2,798,238) 9,476,837 (7,616,996) 31,656,567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 (18,362) 3,329 15,793 (31,03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减 6,823,811 12,285,025 551,361 (22,739,542) 少)额 加:期/年初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余 22,495,291 10,210,266 9,658,905 32,398,447 额 六、期/年末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余 29,319,102 22,495,291 10,210,266 9,658,905 额 (三)本行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22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1.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 0.39 0.37 0.4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4 0.39 0.37 0.47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 0.33 0.39 0.37 0.46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9.88 8.27 8.36 10.80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加权平均 9.80 8.24 8.35 10.71 净资产收益率 (%) 注:2020年1-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年化数据。 2.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监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资本充足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 合相关监管要求。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指标 监管标准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本充足率(%) ≥10.5 14.17 14.76 15.68 16.60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1.32 11.33 11.82 12.5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8.35 8.36 8.39 8.71 杠杆率(%) ≥4 6.22 7.46 7.92 7.88 流动性覆盖率(%) ≥100 111.27 142.27 125.95 173.05 流动性比例(%) ≥25 65.09 68.84 60.55 56.36 不良贷款率(%) ≤5 1.62 1.65 1.68 1.69 拨备覆盖率(%) 164.79 155.09 168.04 153.52 贷款拨备率(%) 2.67 2.56 2.82 2.60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3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 48,358,140 39,704,840 29,554,430 27,097,814 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及其他 2,557,104 1,312,468 1,542,437 1,107,946 金融机构款项 贵金属 112,656 113,223 113,459 114,001 拆出资金 1,357 3,313,603 4,110,464 2,882,727 衍生金融资产 397,213 12,43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1,396,212 2,325,771 300,262 3,584,200 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3,529,919 169,158,291 123,366,891 95,514,680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31,991,487 22,912,561 22,361,816 179,078 期损益的金融投 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 59,941,763 54,973,781 53,002,751 不适用 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 79,062,266 64,491,058 70,032,056 不适用 的金融投资 长期应收款 11,818,794 9,037,819 7,766,698 4,076,396 固定资产 3,004,117 2,838,610 2,914,152 2,878,754 在建工程 210,203 210,203 210,203 210,263 使用权资产 838,043 818,928 不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 211,825 194,243 165,153 197,4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71,389 1,581,905 1,152,778 1,084,286 其他资产 741,145 622,410 1,064,952 898,937 可供出售金融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9,086,556 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8,644,926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6,678,869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39,205 资产总计 446,243,633 373,622,150 317,658,502 306,276,092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062.76亿元、3,176.59 亿元、3,736.22亿元和4,462.44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发放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为2,035.3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5.61%; 24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账面价值为790.6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 例为17.7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 账面价值为599.4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43%;现金及存放中 央银行款项账面价值为483.5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84%。本 行资产结构持续优化。 2.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向中央银行借款 8,933,194 5,536,650 10,878,835 584,215 同业及其他金融 7,678,510 16,462,527 11,632,982 24,901,934 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 14,357,282 9,916,257 7,207,066 5,774,299 衍生金融负债 399,376 8,805 - 353,220 卖出回购金融资 29,598,437 16,027,082 14,850,333 11,899,583 产款 吸收存款 273,885,782 215,425,403 177,911,247 160,083,783 应付职工薪酬 758,997 827,256 755,237 699,855 应交税费 273,485 330,911 119,708 74,194 预计负债 104,209 99,715 104,964 - 应付债券 77,513,587 76,858,899 65,240,507 68,632,691 租赁负债 473,733 427,429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负债 1,820,882 1,223,298 1,460,899 4,351,207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797,902 负债合计 415,797,474 343,144,232 290,161,778 280,152,883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801.53亿元、2,901.62 亿元、3,431.44亿元以及4,157.97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吸 收存款账面价值为2,738.8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5.87%;应付 债券账面价值为775.14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8.64%;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账面价值为295.9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12%。本 25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行负债结构合理,吸收存款实现较快增长。 3.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8,419,460 9,616,315 7,371,953 5,582,932 营业利润 2,367,177 2,821,964 2,479,300 2,374,264 利润总额 2,385,266 2,828,555 2,476,016 2,369,767 净利润 2,047,632 2,335,522 2,043,389 1,903,6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007,746 2,284,815 2,023,352 1,900,252 的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本行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00 亿元、20.23亿元、22.85亿元以及20.08亿元。报告期内,本行规模增 长,结构优化,利息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理财、信用卡业务发展较 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四、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本行本次 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 级资本,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支持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 本行的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五、本次配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配股的必要性分析 1.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不断加强。2012 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各类资本的合格 标准和计量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银 行的资本监管要求。自201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宏观审慎评估 体系”,从资本和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 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七个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 26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合并口径,下 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3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2%,资本 充足率为14.17%。未来几年随着业务持续发展,预计资本缺口将对本 行发展构成一定制约。此外,最近几年国内外监管机构不断加强对银 行资本监管的要求,银行资本需求将进一步提高。 2.本行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支持 近年来,本行资产规模平稳较快增长。截至2020年9月末,本行 总资产4,462.44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19.44%;截至2019年末,本行 总资产3,736.22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17.62%;截至2020年9月末,本 行的客户贷款总额为2,082.05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20.49%;截至2019 年末,本行的客户贷款总额为1,727.95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36.72%, 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预计未来几年本行业务规模仍将保持稳健增长 的趋势,业务和资产规模的稳定发展需要本行有充足的资本作为支 撑。同时,本行需要在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的基础 上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缓冲资本,以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应 对未来宏观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为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趋势,本行 将资本补充管理规划作为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资本管 理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相匹配,资产规模增长与资本规模增长相匹 配,确保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综上,本次配股将有效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对本行满足日 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支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本次配股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配股完成后,将有助于本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对保持资金流 动性、促进各项业务发展、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水平、满足监管要 求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 27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本行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上述目标的实现: 1.坚持零售发展战略,全面提升零售服务水平 本行将把零售业务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优先予以资源投入,通过 创新批量化获客模式、覆盖客户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优质温馨的服务, 不断提升零售银行业务综合贡献度。持续做好信用卡业务,发挥线上 发卡模式的优势,不断扩大零售客群规模,同时依托场景优势,打造 本行利润增长新引擎;持续丰富产品货架,基于全方位的理财规划和 资产配置服务,满足客户日益丰富的财富管理需求;大力推进农村金 融、社区金融、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强零售业务基础,逐 步构建覆盖全生活场景的零售银行生态圈。 2.大批发业务强化重点领域,促进业务联动协同发展 本行将依托“商行+投行+交易银行”的发展模式,通过跨条线协 作、上下联动,深耕民生金融、上市金融、科技金融、港口金融等重 点领域,全面推进以基础客户、基础业务为核心的“双基战略”,以 及以批量获客为目标的“结网工程”,打造以传统信贷、现金管理、 供应链金融、债券承销等为主体的全方位对公产品服务体系。同时发 挥金融市场牌照优势,提升债券市场影响力,并以业务创新为切入点, 持续优化自营投资质效,促进投资和负债的联动发展,实现大批发业 务规模和效益的协同稳健增长。 3.发挥理财牌照优势,全面强化资产管理能力 作为中国北方地区首家、全国第六家获批的城商行理财子公司,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业体现了监管和市场对本行的高度认可。 本行将充分发挥理财子公司牌照在资金募集、产品发行、投资范围等 方面的优势,基于市场化、专业化的人才队伍,进一步强化产品设计、 投资管理及研究能力,逐步完善理财产品体系,配以精准有效的营销 28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策略,持续提升客群经营能力,在按照监管要求稳步转型的同时,为 全行业务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4.多措并举防控风险,构筑稳健的风险营治体系 本行将继续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不断构建职能完善、 风险制衡、精简高效、各司其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借助金融科技 手段,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和手段,优化信贷政策制度,积极开展 各类风险排查,前瞻预判风险趋势,强化资产质量管控,加大风险资 产清收力度,打造精准、高效的风险监测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持续 保障本行风险抵御能力,确保本行资产质量稳中向好。 5.提高智慧运营效能,增强金融科技支撑能力 本行将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结合“金融+科技+场景”的新金 融理念,持续加大在信息系统建设及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力度, 积极探索新技术的实践应用,重点推进 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 技术的应用。围绕“提升客户体验”,持续优化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等线上服务渠道;稳步推进“5G+生态”智慧网点项目建设,推进网 点智能化转型,缓解柜面压力,提升服务质效;同时全力推进重点项 目建设,进一步增强科技对本行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战略支撑能 力。 六、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 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本行利润 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本行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本行 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 降,即本行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详见《青岛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 29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 本行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 施不等同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行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现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本行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一般准备; (四)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 (五)提取任意公积金; (六)支付普通股股东股利。 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本行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及支付优先股股 东股息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和 任意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若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 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 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 般准备金、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利润分 配。 30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优先股股息支付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及 优先股发行地或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章程规定 执行。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 般准备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 本行。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六十五条 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本行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的股利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在兼顾持 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行将 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本行在向优先股股东完全支付约定的股 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本行原则上 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本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若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 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 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 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向普通 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应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可 分配利润的20%。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本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31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行经营情况拟定,由本行股东大会 审议决定。 3.本行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本行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 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本行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 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 规定处理。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本行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 分红的时间、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进行审议前,本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本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本行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和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 32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如本行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或本行向普 通股股东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 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本行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 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行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露,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四)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原因说明:本行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该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该报告期内盈利但本行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 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 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就此发表独立 意见。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或者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本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本行 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本 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述调整理由,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 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六)本行股东若存在违规占用本行资金情形的,本行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现金。 (七)本行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和执行 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本行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 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善,独 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 33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以股份分配股利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 (二)本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1)普通股利润分配 ①2017年度普通股利润分配 根据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 议,本行已于2018年5月25日按照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的股利分配方案,向2018年5月24日登记在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和 H股股东派发2017年度现金股利,派发现金股利共计8.12亿元(含税)。 ②2018年度普通股利润分配 根据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 议,本行已于2019年7月16日按照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的股利分配方案,向2019年7月15日登记在本行A股股东名册的A股股 东以及2019年5月28日登记在本行H股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派发2018 年度现金股利,派发现金股利共计9.02亿元(含税)。 ③2019年度普通股利润分配 根据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 议,本行已于2020年7月2日按照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的股利分配方案,向2020年7月1日登记在本行A股股东名册的A股股 东以及2020年5月18日登记在本行H股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派发2019 年度现金股利,派发现金股利共计9.02亿元(含税)。 34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优先股股息分配 2017年9月19日,本行境外发行优先股12.03亿美元,票面股息率 5.50%,简称“BQD17USDPREF”,代号4611。 本行境外优先股每年派发一次现金股息。2018年9月19日、2019 年9月19日及2020年9月19日,本行分别派发第一至第三个计息期间的 优先股股息,每个计息期间的股息均为7,351.67万美元(含税)。 (3)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本行近三年未分配利润均结转到下一年度,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对 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留作补充资本,支持本行各项业务稳健发 展。 2.本行最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 本行最近三年的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分红年度归属于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母公司普通股股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含税) 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的比例 2019 9.02 17.65 51.11% 2018 9.02 15.19 59.37% 2017 8.12 19.00 42.72%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51.36% 比例 2019年1月,本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7年-2019年, 本行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比例为151.36%,本行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股 东回报规划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 晰,并经本行独立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3.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完善和履行现金分红政策,明确本 35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便于股东对本行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本行董事会制订了《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具 体方案如下: (1)利润分配的顺序 本行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②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 ③提取一般准备; ④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 ⑤提取任意公积金; ⑥支付普通股股东股利。 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本行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及支付优先股股 东股息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和 任意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若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 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 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 般准备金、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利润分 配。 优先股股息支付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及 36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优先股发行地或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章程规定 执行。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 般准备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 本行。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若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 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 提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 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 红。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应低于当年实现 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 例由本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 行经营情况拟定,由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37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②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 规定处理。 本行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本行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8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顺利实施本行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 工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 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原则和有效期内,单独或 共同决定及处理本次配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 议,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本次 配股实施条件和时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 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2.办理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有关政府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意见 和要求等,制作、签署、补充、修改、报送、递交、执行、中止有关 本次配股相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 次配股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设立及管理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配股 所募集的资金;办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 决议范围内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 4.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在证券所在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交 易所办理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实际配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 本、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 等相关事宜。 6.若发生因 A 股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 A 股股票的数 39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量未达到 A 股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 法实施,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次配股后续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和有关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股东大会 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配股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 本行的实际需要,对本次配股方案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 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新的规 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 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配股对本行即期财务指标及股东即期回报等 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 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并 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本行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根 据本次配股的实际情况,向本行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 类别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但若本次配股在前述期限届满前发 行成功,则有关本次配股成功后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该等事 项完成之日。 请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40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完成后 变更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本行在本次 配股完成后,应相应调整本行注册资本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为此,现提请股东大会同 意,在本行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的注册资本根据本次配股的发行结 果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情况予以调整,并根据本次配股的 发行结果、本行注册资本的调整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 册资本的条款(《公司章程》第五条)及有关股份总数、股权结构的 条款(《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具体请详见附件。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41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附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五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根 4,509,690,000 元。 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核批准的配股方 案和配股结果确定】元。 2 第二十三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审 第二十三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 批部门核准,本行可以发行的普 部门核准,本行可以发行的普通股 通股总数为 4,509,690,000 股。 总数为【根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核批 本行的普通股股本结构为:普通 准的配股方案和配股结果确定】股。 股 4,509,690,000 股,其中 A 股 本行的普通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746,655,020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 【】股,其中 A 股【】股,占本行 的 60.91%;H 股 1,763,034,980 股, 股份总数的【】%;H 股【】股,占 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39.09%。 本行股份总数的【】%。 本行境外发行的优先股为 本 行 境 外 发 行 的 优 先 股 为 60,150,000 股。 60,150,000 股。 42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认真逐项核对,确认本行已经符合本次配股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本行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和境外上市 外资股(H 股),同种类的每股发行条件相同,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 后保持一致,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相关规定。 (二)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本次配股价格系 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与 H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 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 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相关规定。 二、本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行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因此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相关规定。 (二)本行 2015 年 H 股 IPO 和 2019 年 A 股 IPO 募集资金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符合 《证券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 43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三、本行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行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1.《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 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2.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本行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 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 存在重大缺陷;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 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 八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 (二)本行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经审 计的净利润分别为 19.04 亿元、20.43 亿元、23.36 亿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8.88 亿元、20.41 亿元、23.20 亿元; 2.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 3.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 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 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4.高级管理人员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 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6.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本行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 44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重大事项; 7.本行 2019 年 A 股 IPO,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增加 13.82%。 不存在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公开发行证券,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 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 (三)本行的财务状况良好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 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 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51.36%。同时,本行 A 股上市未满 3 年,A 股 上市以来年均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上市后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51.11%。 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 (四)本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重大违法行为 1.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2.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 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3.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45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五)本行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 1.符合本行资本需求; 2.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不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情况; 3.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已存放于专项账户。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 (六)本行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不得公开发 行证券的情形 1.本次配股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本行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 行为; 5.本行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本行本次配股拟按照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进行配 售,其中 A 股配股将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符合《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 四、本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相关规定: 本行 2019 年 1 月 A 股 IPO,募集资金 20.38 亿元,距本次配股 董事会 25 个月,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相关规定。 46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行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 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 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本行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 资格和条件。 请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47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六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本行就 2019 年 1 月通过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使用情况形成报告,详见附件。该报告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鉴证。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48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六 附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本行对于 2019 年 1 月通过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 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7 号)核准,本行于 2019 年 1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977,25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人民币元”以下简称“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4.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38,417,174.52 元,扣除承销、保荐 费用及对应增值税税费,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 1,981,290,532.52 元,已 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总额 2,038,417,174.52 元 , 扣 除 与 募 集 资 金 相 关 的 发 行 费 用 总 计 75,847,135.06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2,570,039.4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900084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净额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共计 1,962,570,039.46 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与发行 A 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9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六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62,570,039.4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62,570,039.46 各年度/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自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1,962,570,039.46 截止日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完 工程度 实际投 资金额 承诺 实际 与募集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序号 投资 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后承诺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项目 项目 投资金 额的差 额 补充 补充 核心 核心 1 1,962,570,039.46 1,962,570,039.46 1,962,570,039.461,962,570,039.461,962,570,039.461,962,570,039.46 - 不适用 一级 一级 资本 资本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行定期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行已将上述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 2019 年 1 月以 来已经公布的相关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 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由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本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全部用于补充本 行资本金,其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到位后充实了本行资本 金,提高了本行的资本充足率。 五、结论 本行已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了前次募集资金。本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要求编 制。 50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七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行编制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报告》,详见附件。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51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七 附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本行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募集资金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下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 证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做出决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如下: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安排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本次配 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 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本行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 展,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二、本次配股的必要性分析 (一)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不断加强。2012 年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各类资本的合格 标准和计量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银 行的资本监管要求。自 2016 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宏观审慎评 估体系”,从资本和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 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七个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 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行(合并口径, 下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3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1.32%,资 本充足率为 14.17%。未来几年随着业务持续发展,预计资本缺口将 52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七 对本行发展构成一定制约。此外,最近几年国内外监管机构不断加强 对银行资本监管的要求,银行资本需求将进一步提高。 (二)本行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支持 近年来,本行资产规模平稳较快增长。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本 行总资产 4,462.44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19.44%;截至 2019 年末, 本行总资产 3,736.22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长 17.62%;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本行的客户贷款总额为 2,082.05 亿元,较 2019年末增长 20.49%; 截至 2019 年末,本行的客户贷款总额为 1,727.95 亿元,较 2018 年末 增长 36.72%,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预计未来几年本行业务规模仍 将保持稳健增长的趋势,业务和资产规模的稳定发展需要本行有充足 的资本作为支撑。同时,本行需要在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最 低要求的基础上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缓冲资本,以进一步增强抵御风 险的能力,应对未来宏观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为保持快速发展的良 好趋势,本行将资本补充管理规划作为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 分,坚持资本管理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相匹配,资产规模增长与资本 规模增长相匹配,确保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综上,本次配股将有效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对本行满足日 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支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配股完成后,将有助于本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对保持资金流 动性、促进各项业务发展、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水平、满足监管要 求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 本行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上述目标的实现: (一)坚持零售发展战略,全面提升零售服务水平 本行将把零售业务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优先予以资源投入,通过 53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七 创新批量化获客模式、覆盖客户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优质温馨的服务, 不断提升零售银行业务综合贡献度。持续做好信用卡业务,发挥线上 发卡模式的优势,不断扩大零售客群规模,同时依托场景优势,打造 本行利润增长新引擎;持续丰富产品货架,基于全方位的理财规划和 资产配置服务,满足客户日益丰富的财富管理需求;大力推进农村金 融、社区金融、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强零售业务基础,逐 步构建覆盖全生活场景的零售银行生态圈。 (二)大批发业务强化重点领域,促进业务联动协同发展 本行将依托“商行+投行+交易银行”的发展模式,通过跨条线协 作、上下联动,深耕民生金融、上市金融、科技金融、港口金融等重 点领域,全面推进以基础客户、基础业务为核心的“双基战略”,以 及以批量获客为目标的“结网工程”,打造以传统信贷、现金管理、 供应链金融、债券承销等为主体的全方位对公产品服务体系。同时发 挥金融市场牌照优势,提升债券市场影响力,并以业务创新为切入点, 持续优化自营投资质效,促进投资和负债的联动发展,实现大批发业 务规模和效益的协同稳健增长。 (三)发挥理财牌照优势,全面强化资产管理能力 作为中国北方地区首家、全国第六家获批的城商行理财子公司,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业体现了监管和市场对本行的高度认可。 本行将充分发挥理财子公司牌照在资金募集、产品发行、投资范围等 方面的优势,基于市场化、专业化的人才队伍,进一步强化产品设计、 投资管理及研究能力,逐步完善理财产品体系,配以精准有效的营销 策略,持续提升客群经营能力,在按照监管要求稳步转型的同时,为 全行业务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54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七 (四)多措并举防控风险,构筑稳健的风险营治体系 本行将继续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不断构建职能完善、 风险制衡、精简高效、各司其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借助金融科技 手段,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和手段,优化信贷政策制度,积极开展 各类风险排查,前瞻预判风险趋势,强化资产质量管控,加大风险资 产清收力度,打造精准、高效的风险监测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持续 保障本行风险抵御能力,确保本行资产质量稳中向好。 (五)提高智慧运营效能,增强金融科技支撑能力 本行将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结合“金融+科技+场景”的新金 融理念,持续加大在信息系统建设及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力度, 积极探索新技术的实践应用,重点推进 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 技术的应用。围绕“提升客户体验”,持续优化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等线上服务渠道;稳步推进“5G+生态”智慧网点项目建设,推进网 点智能化转型,缓解柜面压力,提升服务质效;同时全力推进重点项 目建设,进一步增强科技对本行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战略支撑能 力。 四、本次配股对本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配股有助于本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加抵御风险能力,增强 竞争力。本次配股对本行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 在: (一)对本行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配股前后本行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配股不会导 致本行控制权发生改变。 (二)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短期内可能对净资产 55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七 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但长期来看,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本行业务发 展产生的效益将逐步显现,将对本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进一步 提升本行的每股净资产。 (三)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 高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从而增 强本行的风险抵御能力,同时为本行业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 的资本保障。 (四)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配股将有助于夯实本行的资本金、提升本行资本规模,为本 行各项业务的快速、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促使本 行实现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进一步提升本行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 综上所述,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满足银行业监管的相关要求,对于提升本行资 本实力、保证本行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高本行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 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必要性和 可行性。 56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行制定了《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详见附件。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57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附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行就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对普通 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 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配股对本行的影响,不代表本行对 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赔偿责 任。本次测算中的发行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以及完成发行时间仅 为估计值,最终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等确定。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配股比例为每 10 股配售 3 股,以本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509,690,000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股数量按最大 58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可配售数量 1,352,907,000 股计算,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862,597,000 股。 3.假设本行经审计的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业绩快报 数据一致,即 2020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94 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84 亿元。 4.假设本行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较 2020 年度)分别按照增长 5%、10%和 15%测算,即本行 2021 年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5.14 亿元、26.33 亿元和 27.53 亿元。同时 假设本行 2021 年非经常性损益与 2020 年保持一致,即本行 2021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5.03 亿元、 26.23 亿元和 27.43 亿元。 5.假设不考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本行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等的影响。 6.假设本次配股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完成发行(仅为示意性测算, 不代表本次配股的实际发行时间,发行时间最终以监管部门核准本次 配股后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7.除本次配股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优先股强制转股、可转债转股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 变动。 8.本行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在境外市场非公开发行了规模为 12.03 亿美元、股息率为 5.50%的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2020 年已完成一 个计息年度的全额派息人民币 4.97 亿元,假设 2021 年将完成一个计 息年度的全额派息。 59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二)对本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本行测算了本次配股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情景一: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14 亿元(同比 增长 5%)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2020 项目 不考虑 年 12 月 31 日 考虑本次配股 本次配股 普通股总股本(亿元) 45.10 45.10 58.63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45.10 45.10 48.48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94 25.14 25.14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8.97 20.17 20.17 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3.84 25.03 25.0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亿 18.87 20.06 20.0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45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2 0.45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42 0.44 0.41 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42 0.44 0.41 收益(元) 情景二: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33 亿元(同比 增长 10%)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2020 项目 不考虑 年 12 月 31 日 考虑本次配股 本次配股 普通股总股本(亿元) 45.10 45.10 58.63 60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2020 项目 不考虑 年 12 月 31 日 考虑本次配股 本次配股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45.10 45.10 48.48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94 26.33 26.33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8.97 21.37 21.37 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3.84 26.23 26.2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亿 18.87 21.26 21.2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47 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2 0.47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42 0.47 0.44 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42 0.47 0.44 收益(元) 情景三: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53 亿元(同比 增长 15%)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2020 项目 不考虑 年 12 月 31 日 考虑本次配股 本次配股 普通股总股本(亿元) 45.10 45.10 58.63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45.10 45.10 48.48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94 27.53 27.53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8.97 22.56 22.56 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3.84 27.43 27.4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亿 18.87 22.46 22.4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50 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2 0.50 0.47 61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2020 项目 不考虑 年 12 月 31 日 考虑本次配股 本次配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42 0.50 0.46 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42 0.50 0.46 收益(元) 注:1.上述 2020 年财务数据基于 2020 年业绩快报,最终数据以 2020 年年 度报告为准; 2.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 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 二、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由于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特殊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与现有 资本金共同使用,其所带来的收入贡献无法单独衡量。一般情况下, 募集资金当期就可以产生一定的效益,但短期无法使资产规模得到相 应的扩张,直接产生的盈利和效益也无法完全同步。因此,如果本次 配股募集的资金不能够保持当前的资本经营效率,那么在股本和净资 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本行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有 所下降。 三、本次配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近年来,随着巴塞尔协议 III 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等资本监管政策的正式实施,商业银行面临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 求;自 2016 年起,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从狭 义信贷转为广义信贷监管,通过资本和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定 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七个方面引 导银行业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资产扩张受资本约束的要求。 62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根据本行规划,未来在多个领域的发展将会消耗大量资本金。截 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行(合并口径,下同)资本充足率为 14.17%、 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1.3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35%。虽均已满 足资本监管要求,但在资本补充方面需要有一定前瞻性。本次配股募 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为本行持 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支持本行业务健康发展,加强风险抵御能力 近年来,本行业务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截 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本行资产总 额分别为 3,062.76 亿元、3,176.59 亿元、3,736.22 亿元和 4,462.44 亿 元,2017 年至 201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45%;截至 2017 年末、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本行客户贷款总额分别为 980.61 亿元、1,263.87 亿元、1,727.95 亿元和 2,082.05 亿元,2017 年 至 2019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2.74%。未来,本行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需要充足的资本作为支撑。 本次配股将有效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增强抵御风险的能 力,并为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升竞争力水平、实现业务发 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 级资本,支持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 行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本行的业务发展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提升竞争优势和盈利水平,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 为本行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63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五、本行关于填补回报的措施 本行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效率,进一步增 强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实施持续、稳定、合理的股东利润分配政策, 尽量减少本次配股对普通股股东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行拟采取的具体回报填补措施如下: (一)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本行将加大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力度,大力发展资本节约型业 务,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具体措施上,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努力提高 客户综合收益水平;优化业务模式,加强金融创新,大力拓展低资本 消耗型业务,努力实现资产结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的转型;在业 务发展中适当提高风险缓释水平,减少资本占用;引导业务部门和各 级机构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产增长,实 现资本水平与风险水平合理匹配,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二)加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流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确保充分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 主要风险状况,确保资本水平与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 应,确保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不 断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提高有效防范和计量风险的能力,不断完善 前中后台一体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支撑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特殊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而非具体 募投项目,因此其使用和效益情况无法单独衡量。本行将加强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四)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本行《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款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 64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了一般情况下本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 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本行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 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 值。 六、本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 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的要求,就确保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承 诺内容具体如下: (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行利益; (三)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本行有关规定对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约束,不过度消费,不铺张浪费; (四)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五)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行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如本行将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促使本行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5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 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本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 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青岛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附 件。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66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附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完善和履行现金分红政策, 明确本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便于股东对本行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本行董事会制订 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本规划”),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本行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本 行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行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的股利分配将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 提下,本行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制定利润分配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着眼于本行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综合分析并充分考虑以下重要因素: (一)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落实监管要求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对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健全现金分红制 67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 定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监管 要求,履行本行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行 将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二)本行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本行经营业绩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本行将根据当年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持续和稳定的股利分配方案。 (三)本行所处的发展阶段 本行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各项业务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 势并具备广阔的成长空间,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作为未来发展的保证。 本行将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使其能够 满足本行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四)股东要求和意愿 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本行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 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包括现金分红比例、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等)将由股东大会根据本行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 的需要确定并审议通过。 (五)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 目前,本行可通过发行普通股、债务工具和利润留存等方式扩大 资本金规模,其中利润留存是本行目前资本金扩大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行在确定股利政策时,将综合考虑银行合理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 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68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六)现金流量状况 本行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主要受我国宏观经济形势、 货币政策以及存贷款规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本行将同时考虑融资活 动和投资活动等对现金流的影响,根据当年的实际现金流情况,在保 证本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七)资本需求 本行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监管要求。 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进一步强化了资本约束机制,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为 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需充分考虑本行的资本充 足水平,在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积极 的利润分配方案。在本行净资本消耗较快的背景下,本行的分红政策 应充分考虑符合银行业监管要求、维护股东分红需求、保障本行应对 经营和财务不确定性等方面因素。 三、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本行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 10%作为法定公积金; 3.提取一般准备; 4.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东股利。 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本行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 69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及支付优先股股 东股息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和 任意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若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 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 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 般准备金、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利润分 配。 优先股股息支付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及 优先股发行地或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章程规定 执行。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 般准备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 本行。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若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 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 70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提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 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 红。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应低于当年实现 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 20%。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 例由本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 行经营情况拟定,由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 规定处理。 本行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本行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回报规划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本行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 红的时间、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71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进行审议前,本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本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本行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和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 如本行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或本行以现金 方式向本行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行普通 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本行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行指定媒体上予以 披露,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本行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该报告期内盈 利但本行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原因,并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 独立董事应当就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本行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 规划,并确保应每三年制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就未来三年的分红政 策进行规划。本行董事会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通过多种方式充 分听取和吸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意见 和建议。本行董事会制订的分红政策及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报股东大会 批准后实施。 (二)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本行外部经营环 72 青岛银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境变化并对本行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本行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时,本行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述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 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七、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公 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本行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行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除本规划特别说明外,本规划所称股份、股票指普通股股份、 普通股股票,所称股东为普通股股东。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