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岛银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7-1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青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相关议案,以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行董事会聘任王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聘任王瑜、陈霜、刘
鹏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聘任吕岚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经审阅上述被聘任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职业、学历、职称、
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被聘任人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本行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二、本行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思明、房巧玲、Tingjie ZHANG、邢乐成、张旭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