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我们作 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的独立董事,对青岛银行对外 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担保业务是青岛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 之一。2021年上半年,青岛银行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 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业务事项。 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青岛银行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思明、房巧玲、Tingjie ZHANG、邢乐成、张旭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