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岛银行:A股配股发行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发行人”)配股发行方案
已经本行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
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21
年第12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
可〔2021〕3932号文核准。
    2. 本次A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收市后本行A股总股本2,746,655,02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
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可配售A股股份总数为823,996,506股。本次A股
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作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和招商证券以下合称“联席
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 本行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1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
可能存在差异。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
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
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持有本行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
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 配股价格为3.20元/股,A股配股代码“082948”,A股配股简称“青银A1
配”。
    5. 本次A股配股向截至A股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
东配售。
    6. 本行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R+7
日)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7. 如本次A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
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
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A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22年1月5
日(R+1日)至2022年1月12日(R+6日),本行A股股票停止交易。
    9. 本发行公告仅对本行本次A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A股股东进行说明,
不构成对本次A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本行A股股东在做出认购本次A股配股
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日期为2021
年12月30日(R-2日)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
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本行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
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0. 本行本次配股为A股、H股配股发行,H股配股申请也已获得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3861号文核准。A股配股发行公告与H股配股发行公告
同步刊登。发行公告刊登后,A股和H股的配股发行时间安排按照境内外证券市
场法规要求执行。

                                     2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行、发行人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指   本行根据《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
本次发行/本次 A 股配股
                                书》,按照 10:3 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股的行为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
人民币普通股
                                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 日)         指   2022 年 1 月 4 日

                           指   A 股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
全体 A 股股东
                                册的全体 A 股股东

                           指   具有 A 股配股资格并参加 A 股配股认购的本行 A
A 股配股对象
                                股股东
元                         指   人民币元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
   一、A股配股的基本情况

    1. A股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1.00元。
    3. A股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A股配股以A股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R日)
深交所收市后本行A股总股本2,746,655,02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
体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A股股份数量823,996,506股。
    本行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
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
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
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
港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持有本行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
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
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 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本次A股、H股配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50.00亿元(含5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
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本行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本行的
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5. 配股价格:3.20元/股,A股配股代码为“082948”,A股配股简称为“青
银A1配”。
    6. A股发行对象:指截至2022年1月4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
    7. A股发行方式:本次A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
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 A股承销方式:代销。




                                   4
      9. 本次A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 A 股配股说明书及摘要、A
    R-2 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股配股发行公告、A 股配股网上           正常交易
                                              路演公告
    R-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22 年 1 月 4 日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22 年 1 月 5 日至         A 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刊登 A
R+1 日至 R+5 日                                                                      全天停牌
                  2022 年 1 月 11 日          股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R+6 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刊登 A 股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
                                              功的 A 股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
    R+7 日        2022 年 1 月 13 日                                                 正常交易
                                              败的 A 股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
                                              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A股配股的认购方法

      1. A股配股缴款时间
      2022年1月5日(R+1日)起至2022年1月11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
 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A股配股认购权。

      2. A股配股缴款方法
      A股股东于A股配股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
 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A股配
 股代码“082948”,A股配股简称“青银A1配”,配股价格3.20元/股。A股配股
 数量的限额为截至A股股权登记日持有A股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0)。
      本行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
 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
 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
 “青银A1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持
 有本行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
 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

                                             5
数单位。
    在A股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A股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
股东可配A股股票数量限额。原A股股东所持A股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
业部的,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3. A股配股缴款地点
    A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
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
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
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A股配股发行结果处理

    1. A股配股公告发行结果
    本行与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日期为2022年1月
13日(R+7日)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A股
配股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A股股东认购情况、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
配股数的比例、本次A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 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A股配股成功,则青岛银行A股股票将于2022年1月13日(R+7日)进
行除权交易;如代销期限届满,原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A股拟配股数
量的70%,本次A股配股发行失败,则青岛银行A股股票于2022年1月13日(R+7
日)恢复交易。

    3. A股配股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 A 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
利息,将按 A 股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
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R+7 日)。
    (2)退款额:每个 A 股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
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

                                    6
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A 股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22 年 1
月 12 日(R+6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2 年 1 月 12 日(R+6 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 A 股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
席位资金账户上的 A 股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
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22 年 1 月 13 日(R+7 日),A 股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如有))退还至 A 股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A股配股发行费用

    本次A股配股发行不向A股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
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本行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本
行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0:00-12:00就本
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s://rs.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A股配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A股配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A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1. 发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岛银行大厦
    联系部门:董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860 2189

                                     7
2.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 3699
3.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4.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901 3837
5.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 0820


特此公告。


                                          发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8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