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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2-04-1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A 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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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 9:00 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青岛银行总行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 主持人介绍现场股东出席情况

三、 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四、 现场股东提问交流

五、 对审议事项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 统计并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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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文件列表


一、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

  其报酬的议案

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7.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8.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二、报告事项

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

  评价报告》

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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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2021 年,也是青岛
银行成立 25 周年,各项工作稳健发展的一年。本行董事会深入研判
国内外形势变化,面对“后疫情”时代的重重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圆
满完成 2019-2021 年发展战略规划,持续推进本行高质量发展,实现
了经营效益和股东价值的稳步增长。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资产总额 5,222.50 亿元,较年初增长 13.58%;
各项存款总额 3,135.25 亿元,较年初增长 15.17%;各项贷款总额
2,442.05 亿元,较年初增长 18.12%;营业收入夯实百亿大关,达到
111.36 亿元,较去年增长 5.65%;实现归母净利润 29.23 亿元,较去
年增长 22.08%;不良贷款率 1.34%,较年初下降 0.17 个百分点;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 5.50 元,比上年末增加 0.53 元。
    2021 年,本行社会美誉度进一步提升,六度荣膺五星钻石大奖,
获得“中国 500 最具价值品牌”及 2021 年中国品牌日“青岛最具价值品
牌”荣誉,社会影响力及关注度不断提升。
    一、2021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守金融服务初心,全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1 年,董事会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金融监管要求,在《公司法》等构成的法律框架下,坚持市场化运作,
不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年内,聚焦国家宏观政策,董事会指导经
营管理层坚守金融服务主阵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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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保”任务,不断优化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加大新基建、海洋
战略新兴产业、高端制造、民生保障以及普惠金融等方面的信贷投入。
2021 年末,本行普惠贷款余额 220.06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1.14%,
全面完成监管考核要求;年内本行发布全球首个蓝色债券标准、发放
蓝色金融贷款 13.67 亿元,探寻环境保护、海洋经济发展的新路径;
落地山东省内首笔碳中和贷款、承发首单碳中和债券,助力地方经济
绿色低碳转型;新开助农站点 470 个助力乡村振兴,设立社区支行 10
家服务社区居民,推动普惠金融纵深发展;发布“胶东经济圈国企信
用债中高等级指数”,助力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二)加强战略引领,开拓可持续发展新篇章
    2021 年是本行 2019-2021 年战略规划的收关之年,在董事会的决
策指导下,本行圆满完成三年战略规划。2021 年,董事会始终保持
战略引领的前瞻性、科学性和连续性,通过审议上年度战略规划执行
情况报告,推动战略规划与战略实施动态衔接、高度契合;支持管理
层依照“强基固本、服务实体、防化风险、全面提升”的经营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业务和管理“双提升”,继续强化集团协同发展,不断加快数
字化转型步伐,青岛银行规模效益稳步提高,全面达成“535”目标,
昂首跨入中型银行序列,迈上发展新台阶。面对日渐激烈的同业竞争,
董事会支持管理层的深耕客群打法,社区金融和惠农金融同步推进,
战略业务取得显著进展。董事会支持管理层持续推进机构布局,本行
日照分行已正式开业,省内布局即将完成。
    (三)坚持股东治理,持续发挥公司治理效能
    本行始终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作为立行之基与发展之源,在实践
中逐步摸索出一条顺应监管导向,符合自身股权结构与资源禀赋,能
够推动自身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特色公司治理模式,为本行近年来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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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治理基础。近年来,本行公司治理工作得到了
监管部门及业内专家的关注和好评。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 2021
年度商业银行稳健发展能力“陀螺”(GYROSCOPE)评价结果中,本
行公司治理能力位列城商行序列第一;在《董事会》杂志组织的第十
六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评选中荣获“优秀董事会”等三项
荣誉称号。
    1.规范开展股东行为管理,营造良好治理文化。本行坚持“关系
清晰、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董事会的战略引导下,通过穿透识别、
定期评估等方式主动加强股东行为管理。多年磨合使得青岛银行与主
要股东之间构建起尊重、信任、支持的治理文化,促进主要股东在公
司治理的框架内合规履行股东权利。
    2.强化关联交易合规管理。董事会按照银保监会、深交所及联交
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报备、审批和披露流程,合规审议重大
关联交易,高度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不断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
统建设。2021 年,本行关联交易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生违
背公允性原则或者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效完成资本补充,夯实未来发展资本根基
    本行董事会高度重视资本管理工作和资本充足情况,在指导管理
层科学使用资本、实现内生增长的同时,审时度势推进外源行资本补
充进程,有力支持业务发展。
    1.高效完成 A+H 配股。2021 年初,经董事会战略决策,本行启
动 A+H 两地配股项目,历时 13 个月最终于 2022 年 2 月全面完成发
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 41.96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
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较上年末提升 1.46 个
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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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2.推动多层次资本补充。董事会支持本行采用多渠道、多层次的
方式实现资本补充。2021 年本行完成发行二期共 60 亿元二级资本债
券,进一步提高了资本充足率水平,改善核心负债依存度、静稳资金
比例等指标。年内本行还在董事会的战略指导下,启动了永续债的发
行工作,做好前瞻性资本规划。
    (五)平稳完成董事会换届,奠定治理基础
    2021 年,是青岛银行董事会的换届之年,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
平稳过渡,本行董事会遵循境内外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程序,积极研
究制定换届方案,综合考虑主要股东利益诉求、董事会多元化建设需
要及本行实际情况,先后完成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股东大会投票通过等决策流程,顺利产生新一
届董事会成员。第八届董事会及时召开会议,选举董事长、确定各专
门委员会构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董事会换届的相对稳定与
平稳过渡;新任董事为董事会注入了新的力量,进一步提升了董事会
的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
    (六)风险管控持续强化,资产质量显著改善
    2021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环境,董事会坚持审慎、
稳健的风险偏好,督促经营管理层聚焦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做好前
瞻性应对措施,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1.强化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水平。董事会从集团并表管理角度出发,
审慎制定 2021 年业务经营风险偏好计划,在兼顾风险和效益的基础
上,确定风险约束指标体系。董事会支持管理层建立全面风险管控体
系,年内正式上线统一授信和信用风险并表管理系统,整合打通 13
套业务系统底层数据,实现授信业务的总行管控和一体化运行;成立
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与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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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控制水平。
    2.定期监测各类风险管理状况。董事会通过定期审阅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等各类风险报告,审慎评估本行全
面风险管理状况及工作措施的有效性,并针对风险管理重点提出工作
要求和指导建议。2021 年,本行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各项主要风
险管理指标稳中向好,其中不良贷款率年末达 1.34%,较年初下降
0.17 个百分点;不良加关注降至 2.37%,较年初下降 0.61 个百分点,
风险抵御能力显著增强。
    (七)完善内控监督,巩固合规经营基础
    2021 年,董事会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评估机制,强化内外部审
计多维度监督作用,督导本行依法合规经营,实现稳健发展。2021
年,本行未发生因内部原因或外部事件导致的重大案件。
    1.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管理。董事会指导本行按照境内外监管要求
规范开展内控自评工作,定期审议内控评估报告,推动本行不断完善
内控机制建设;重点关注监管机构各项检查中本行存在的相关问题及
整改落实情况,审阅金融监管通报及整改报告,督促管理层坚持问题
导向,将问题整改与管理提升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2021
年,本行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2.充分发挥内外部审计监督。董事会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机构的
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各类专项审计报告及整改
报告,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支持外部审计机构发表审计管理
建议书,并持续跟进本行改进提升情况;持续加强内部审计建设,持
续深化向管理审计转型,不断拓展审计广度与深度,积极创新方法与
手段,努力提升内部审计价值,夯实风险的第三道防线,增强可持续
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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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八)加强信披与投关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青岛银行始终坚持“了解投资者、尊重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的理念,在董事会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具有本行特色的信
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模式,在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的同时,
努力引导银行内在价值正确体现,不断提升本行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和
影响力。
    1.合规开展信息披露。董事会指导本行切实遵循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向投
资者展示本行真实经营情况及投资价值,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1 年,本行在香港联交所和深交所规范发布各类公告 237 项,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 2020 年度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中,获得评级 A
级。
    2.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在董事会的指导下,本行不断拓宽与资
本市场的交流渠道,以坦诚、开放的心态传递本行发展战略、特色优
势及经营成果,不断积累认可本行价值的市场中坚力量,树立良好的
市场形象。强化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
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搭建和完善公众教育服务长效机制,切
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凭借在投资者关系方面
的深度实践,本行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案例经验,荣获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上市公司 2020 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
    (九)推动董事会规范运转,持续强化履职效能
    董事会对本行经营和管理承担最终责任,2021 年,本行充分发
挥董事会的战略引领和科学决策作用,推动战略落地实施与经营目标
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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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1.规范组织董事会会议,切实发挥决策核心作用。2021 年,董事
会共召开会议 13 次,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讯表决会议 9 次,对 2020
年度行长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综合经营计划、利润分配预案、
A+H 配股方案、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 60 项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听取或审阅各类风险管理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外部审计管理建议
书及整改报告等 58 项专题报告。
    2.拓宽履职渠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性作用。董事会充分发
挥专门委员会专业议事作用,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前置研
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促进董事会
科学决策与高效运作。2021 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6
次,审议议案 39 项,审阅各类报告 51 项。独立董事进一步拓宽履职
渠道,围绕信贷风险管控、内部审计、信用卡业务等方面组织开展多
期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由高级管理层逐项改进提升,促进本
行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1 年,全体董事恪
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保荐机构以及本行组织的各
类培训、调研,重点加强对新《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新修订或颁
布的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加深对宏观经济、监管政
策、行业发展动态等方面的理解,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十)规范开展履职评价,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2021 年,董事会以规范开展履职评价为切入点,切实发挥激励
约束机制的重要作用,引导管理层坚持目标导向、提升管理效能,促
进经营目标的有效达成。
    1.规范开展履职评价。董事会建立并不断完善董事履职和诚信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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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案,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保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文件,规范保管董
事履职自我评价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等文件,
配合监事会通过“自我评价+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董事履职评
价,督促董事持续提升履职水平。
    2.持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董事会根据内外部状况及战略发展目
标,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优化市场化
薪酬体系,按照“管高管、管总额”的原则,审议通过年度职工奖金总
额及高管绩效的议案,确保激励合理、及时、有效。
    二、2022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展望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也是本行新三年战略规划开局之年,但国
际形势持续动荡,宏观经济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国内外经济下行压
力加大,对银行业的经营发展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面对复杂的经
济环境以及疫情的反复,本行董事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积极应对
挑战、抢抓发展机遇、持续提升水平,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
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战略引领,推进新一轮战略规划制定
    作为三年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2021 年本行已较好完成战略规
划各项目标任务。2022 年,本行董事会将结合国家、省市“十四五”发
展规划,综合分析本行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风险承受
能力和自身比较优势,尽快完成新一轮战略规划(2022-2024)的编
制,着力保持中长期战略的前瞻性、连续性、科学性。董事会将强化
战略引领,支持并督导高级管理层抓好战略的落地实施,实现本行长
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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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强化公司治理效能
    针对政府监管机构密集出台的新政策、新制度、新规定,董事会
将及时学习并贯彻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
度体系,统筹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将公司治理制度优势转
化治理效能。同时将继续以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为准绳,规范召集股
东大会,统筹安排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不断优化议事机制,充
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引领作用。
    (三)坚守合规底线,完善全面风险管理
    2022 年,董事会将继续坚持合规经营理念,积极拥抱监管,结
合全行经营发展目标,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策略,持续加强“风
管、合规、内审”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同时,密
切关注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定期监测与评估各项风险指标,持续督
导高级管理层加强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全
面风险管理,加速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
性与有效性。
    (四)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展现良好市场形象
    2022 年,董事会将重点关注资本市场以及投资者的需求,积极
践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
合规、有效的信息披露与多层次、全方位的投资者交流,充分展现本
行良好的市场形象,不断增进与投资者的理解互信。同时,建立对外
传递信息和对内反馈意见的双向传导机制,吸收借鉴市场价值判断,
逐步构建经营管理与价值增长的良性循环。
    请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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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全体监事勤勉尽职,紧紧围绕本行战略发
展目标和年度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要求,规范开展监督工作,推
动本行可持续发展,维护了本行、股东、客户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2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顺利完成换届,实现工作平稳过渡
    2021 年,本行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督工作实现平
稳过渡,监事会遵循境内外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程序,拟定换届方案,
审查并选举产生股东监事及外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推动本行按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任职工监事。第八届监事会及时
召开会议,选举监事长,确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期履职,实
现了工作的平稳过渡。第八届监事会中三位新任监事具有丰富的企业
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基础,为监事会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提升了
监事会整体的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
    (二)规范组织会议,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2021 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监
督工作履职需要,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全年共
召开监事会会议 8 次,其中现场会议 3 次,通讯表决会议 5 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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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通过行长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控自评报告、董监
高履职评价报告等 27 项议案,听取各类风险管理报告、内部审计报
告、金融监管通报及整改报告等 55 项报告;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 9 次,其中监督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相关议案 16 项,听取各类报告 49 项。通过召开会议,监
事会对涉及全行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审议,发表了客观、
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重点领域,实质性监督成效明显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监事会承担履职评价工
作的最终责任,年内监事会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科
学有效的原则,将履职监督贯穿于整个监督过程。
    一是深入开展日常履职监督。年内监事出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4
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 4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及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审阅 9 次董事会通讯表决会议文件,依法对会议召开程序、审
议事项、表决程序,以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职工监事列
席行长办公会、内控评审会等高管层重要会议,对涉及全行经营管理
重大议题和关键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从监事会的角度
提出客观、独立的意见建议。
    二是职工监事深入基层一线,年内调研走访分支机构、企业客户
等 20 余次,切实了解一线机构经营管理与营销服务的实际情况,在
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发挥指导帮扶作用。
    三是认真做好年度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遵循依法合规、实事求
是、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了履职评价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履职评价
工作。在履职评价环节,监事会仔细查阅各项履职跟踪记录,结合日
常履职监督情况,全面深入掌握履职情况,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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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在履职反馈环节,监事会优化年度履职评
价报告,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进行了逐一反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
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以此推动各个公司治理主体更加勤勉履职。
    (四)重点落实财务监督,切实保障股东利益
    财务监督是监事会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监事会从维护股东利益
的角度出发,注重监督的实质和效能,不断延伸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认真审核定期报告。监事会对 2020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中期
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报告内容的真实完
整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规
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二是监督重大财务活动事项。监事会审议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和聘任 2021 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及报酬的议案,对其决策过程进
行了监督,对利润分配预案和审计师聘任无异议。
    三是定期审阅财务数据,及时跟踪财务运行情况。监事会按季度
审阅存贷款、资产质量、资本充足情况等财务指标,及时了解经营发
展状况;按半年度审议财务报告,重点关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五)强化风险内控监督,保障合规稳健发展
    2021 年,监事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风险监督
与内部控制监督力度,通过议案审议、听取汇报、专题调研和座谈交
流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督。一是持续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信
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并表风险、合规风险等全面风险管控
职责的监督力度,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及时了解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状
况,并针对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大额风险暴露管控、信贷投向与
资产质量等重点内容,提出建设性的监督意见。
    二是持续关注“三道防线”履职情况,以及合规管理机制的建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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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况,重点关注案件防范、恐怖融资及反洗钱、员工异常行为管理等重
点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三是认真研究监管机构出具的各类监管检查报告,定期听取内部
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审阅专项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监督并实时
追踪管理层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形成“监督—改进—反馈—提升”
的工作闭环,促进本行合规经营水平的持续提高。
    四是开展专题调研,不断提升调研质效。年内监事会针对授信集
中度管理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探究问题本源,提出具有系统性、针
对性的意见建议。专题调研报告得到董事会和高管层的高度重视,相
关意见建议得到认真研究落实,推动本行完善授信集中度管理的相关
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授信集中度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本行风险管控
能力。
    (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2021 年,监事会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适应监管最新要
求,通过组织各类专题培训,加强交流学习,牢固树立合规履职意识,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组织监事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活动,学习掌握最新监管政策要求,明确未来履职的重点和方向;二
是组织全体监事参加本行组织的法律法规专项培训,重点对《银行保
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 2021 年境内外监管机构
新修订及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合规履职的意识与
能力。三是全体监事每月审阅本行编制的《董监事通讯》,及时了解
本行的经营管理动态。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本行 2021 年度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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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忠实勤勉履职,未发现履行职责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规定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
所分别对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存在收购或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
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未发现存在违背公允性原
则或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对报告内容无异议。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制
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董事会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
议案无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本行新三年战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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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划开局之年,但同时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疫情冲击对银行业
带来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监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以及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形
势研判,提高风险预见能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守监管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将密切跟踪监管政策变化,认真研究监管意见,坚持将监
管要求作为监督工作的行动指南。一是进一步梳理监事会各项制度及
董监高履职评价要求,对照监管要求,参考同业做法并结合本行实际,
优化完善履职评价体系,为监事会履职持续做好制度保障。二是整合
监督资源,形成内审、外审、风控、纪检、合规多条线联动,扩展监
督的深度与广度,为监事会决策提供更丰富、更专业的支持与保障。
三是完善职工监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工监事在行工作的优势,有
序推进日常监督,深入总行条线以及分支机构,增加对重点业务、新
业务模式的关注。四是重点围绕监管关注以及内控薄弱环节,开展专
项调研,建立常态化调研工作机制,促进本行风险内控水平的不断提
升。
    (二)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实效
    一是聚焦新一期战略规划的编制及执行工作。2022 年,监事会
将推进董事会科学编制新一期战略规划,对战略规划的合理性和有效
性进行评估,同时重点监督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将战略规划执
行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董事会及高管层,推进战略规划的落地和优化。
二是加强履职监督工作,以修订完善后的董监高履职评价体系为抓手,
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的监督制衡作用,促进董事会及高管层合规、充分
履职。三是进一步优化财务监督与风险内控监督,对年度财务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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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年度报告、利润分配、经营发展计划、风险内控报告等相关内容进行
审核与监督。四是重点关注监管机构及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
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发展实践,保障本行的稳健经营。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的沟通协作,形成外部审计机构、内部
审计及风险内控部门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整合监督力量,丰富监
督手段,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本行经营发展及风险内控状况,为切
实履行监督职能夯实基础。二是增加法律法规专项培训的频次,及时
了解监管政策导向,牢固树立合规意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加
强同业交流,积极向上市公司以及优秀同业监事会学习,拓宽工作思
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成效。
    请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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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两套报表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差异。
    现将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按企业会计准则,
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金额币种人民币):
    2021 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1.36 亿元,比上年增加 5.95 亿
元,增长 5.65%;归母净利润 29.23 亿元,比上年增加 5.29 亿元,增
长 22.08%。
    2021 年末,资产总额 5,222.50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624.22 亿元,
增长 13.58%;不良贷款率 1.34%,比上年末下降 0.17 个百分点,拨备
覆盖率 197.42%,比上年末提高 27.80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15.83%,
比上年末提高 1.72 个百分点,以上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请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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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1 年
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行 2021 年度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实现的净利润均为人民币
24.41 亿元。
    为此,根据本行的利润情况、本行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本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2.44 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 4.29 亿元;
    3.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
币 4.74 亿元;
    4.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1.60 元(含税)。H 股的股息将以
港元支付,适用汇率为年度股东大会上宣布派发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
日(含年度股东大会举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5.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请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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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青岛银行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稳定性,本行提议:
    一、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
行 2022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
2022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2022 年度定期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525 万元,较上年度增
加 15 万元,增长 2.94%。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
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 465 万元,较上年度
增加 1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0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以上费用
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主要基于审计
工作要求和工时等因素确定。2022 年度费用适度增加,主要是本行
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量及人工成本增加。
    请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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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本行严格遵守境内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相关法规,
不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关联交易各项指标
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现将本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如下: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组成及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 7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
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占比超过一半。
    2021 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
议通过 14 项议案、听取 3 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关联方名单、
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及听取关联交易季度情况汇报等。
    二、2021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举措
    2021 年,本行以“合规”“公允”为基本原则,规范开展关联交易,
不断推动系统建设,提高关联交易管理质效,具体工作举措如下:
    1.细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根据监管规定和日常管理需求,
在关联交易业务报表系统中,增加取数字段、优化取数逻辑、提高报
表频次,实现对公、对私各类业务台账的数据自动归集和自动输出,
有效提高指标监控、数据报送等工作效率。
    2.持续开展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年初完成 2021 年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工作,对关联交易额度实行前置化管控,在不同关联方集团之间
进行合理布局,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较上年下降 43 亿元。
    3.定期更新关联方名单。面向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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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人员、有权决定或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的行内其他人员等所有关联方
申报主体,开展关联方名单的年度集中征询和确认。同时,根据董事
会和监事会换届、新开分支机构等情况,按季度更新关联方名单,提
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确认。
    2021 年,本行先后四次对关联方名单进行更新。截至 2021 年末,
按照银保监会口径,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1,237 家,关联自然人
9,616 名;按照联交所口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1,085 家,关联自
然人 187 名;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195 家,
关联自然人 179 名。
    三、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行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审批关
联交易,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及本行的整体利益。本行
对银保监会口径、联交所口径、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的关联交易,执
行相应的审批流程与审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保监会口径关联交易
    2021 年,本行严格执行监管规定,没有向关联方以本行股权作
为质押的业务提供授信,没有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方面,2021 年,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共 6 项,分别是与 6 家海尔集团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审
批业务全部为授信类,审批金额 21.74 亿元。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由董
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批准后十个工作
日内报告监事会及青岛银保监局。本行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
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
    一般关联交易审批方面,本行按照内部授权程序审批一般关联交
易,通过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按年将一般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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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二)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1 年,本行开展的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均免于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免于对外披露,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
          (三)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1 年,本行已按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日常发生的关
     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并履行对外披露程
     序。在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无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标准
     进行重复审批和披露;在预计范围外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对外披露的标准,相关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
     程序审批。
          四、2021 年末关联交易数据统计
          本行关联交易年末数据统计分为银保监会口径、联交所口径、证
     监会及深交所口径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保监会口径关联交易
          1.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银保监会口径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余额总
     计 17.88 亿元。交易利率或手续费系按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标准确定,关联方在交易中所占权益性质均为债权、
     比重均为 100%,具体情况如下:
                                                                利率/        全年利息/
                                                   交易余额
           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手续费率       手续费收入
                                                   (亿元)
                                                              (%)1         (万元)2
重大关联交易                              -           13.58              -      2,944.87

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贷款                    8.00        5.70           465.50
                                                              6.50/6.70/
青岛海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贷款                    3.00                     2,479.37
                                                               7.00/8.00
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票融资                1.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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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同业授信             1.02           -             -
青岛海纳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0.0001      0.50%         0.0043

一般关联交易                              -                4.30           -      7,873.51

               合计                       -               17.88           -     10,818.38


       注:1.利率/手续费率,指年末存在交易余额的业务所适用的利率或手续费率。2021 年,
             本行与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收入
             均来自相应业务中的非关联方客户,从关联方处获得的收入为零。

           2.全年利息/手续费收入,指按收付实现制,全年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
             获得的利息收入或手续费收入。部分业务为一次性还本付息,年末业务尚未到期,
             故在部分业务中,当年未从关联方处实际获得利息或手续费收入。

          2021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为贷款、票据融资等业务。在重
     大关联交易中,对关联方的贷款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未含应计利息)
     的 0.45%。对关联方贷款的不良率一直保持为零,关联方授信质量优
     于全行授信平均质量。本行判断,现有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对本行的正
     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 2021 年末,扣除现金类担保后,本行授信余额最大的关联
     方为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资本净额的 1.82%;授信余
     额最大的关联方集团为海尔集团,占资本净额的 3.08%;对全部关联
     方的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 4.04%。上述指标均未超过中国银保监会
     规定的监管上限。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1 年,本行银保监会口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代
     管本行理财产品、关联方为本行提供资管服务、本行代销关联方发行
     的金融产品等,全年发生的交易金额共计 2.88 亿元,均为一般关联
     交易。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价格,系按照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标准确定。
          (二)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1 年,本行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主要系理财资金投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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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设立的基金等,全年发生的交易金额总计 1,256.42 万元。
    (三)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1 年,本行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主要系表内外各类
授信业务、代销关联方的金融产品等非授信类业务,其中,授信类业
务余额 2.54 亿元,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总计 6,940.55 万元。


    2022 年,本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
实施细则的规定,持续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断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
统建设,提升管理智能化水平,切实维护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请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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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本行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行对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履
行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后,则在当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关联交
易,无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标准进行重复审批和披露,但符合银保监
会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仍需逐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
查、董事会批准。本行已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
况请见附件。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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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2 年          上年末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额度        交易余额

                                    授信类业务          36.20 亿元      15.08 亿元
  1      海尔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
                                    非授信类业务       800.00 万元                  -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授信类业务           2.00 亿元                  -
  2
         及其关联方                 非授信类业务     2,726.00 万元    1,196.42 万元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   授信类业务          20.00 亿元        1.51 亿元
  3
         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非授信类业务     6,063.00 万元    5,253.73 万元

                                    授信类业务          35.00 亿元                  -
  4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472.56 万元     221.56 万元

  5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32,000.00 万元   20,393.27 万元

  6      关联自然人                 授信类业务           3.18 亿元        2.23 亿元

                  授信类业务小计                        96.38 亿元      18.82 亿元

                 非授信类业务小计                   42,061.56 万元   27,064.98 万元

      注:

    1.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授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
将按照本行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文
件为准。

    2.上表所列的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
事会权限之外的,自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
本行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3.报告期末,海尔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授信类业务余额 15.08 亿元,其中包括青岛青
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关联方开展的 1.50 亿元授信类业务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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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海尔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杰,注册资本31,118万元。主要从事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
智能科技、软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销售与售后服务;
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
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
工业用机器人制造;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等。住所位
于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2020年末,总
资产3,527.59亿元、净资产971.33亿元,年内实现收入2,302.72亿元、实
现净利润114.70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海尔集团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
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主要业务和业绩持续增长,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1.基本情况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法定代表人Gian Maria GROS-PIETRO,注
册资本100.84亿欧元。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等。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
行为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住所位于Piazza San
Carlo, 156 10121 Torino。2021年末,总资产10,690.03亿欧元、净资产
637.75亿欧元,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9.18亿欧元、实现净利润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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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亿欧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
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总部设在意大利的大型跨国银行,在零售银行、公司
银行、财富管理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其主要财务指标良好,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辉,注册资本
30亿元。主要从事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
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等。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青岛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
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2021年9月末,总资产1,063.69亿元、净
资产395.17亿元,年内前9个月实现营业总收入55.66亿元、实现净利润
8.06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
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
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的优质大型国企客户,主要
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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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福鑫,注册资本10亿元。
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
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
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
业务,经济咨询等。2021年末,总资产123.13亿元、净资产14.13亿元,
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3亿元、实现净利润1.44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由本行发起设立,本行持有其51%的股
权,系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风控坚实、运营稳健,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五)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鹏,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面
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
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提供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
等。2021年末,总资产16.09亿元、净资产14.10亿元,年内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6.16亿元、实现净利润4.08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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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由本行全资发起设立,系本行全资子公司,
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我国北方地区首家、全国第六家获批的城商行理财子
公司,坚持“合规立司、专业治司、创新兴司、科技强司”的经营理念,
开业至今运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六)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
准如下:
    1.本行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
人;
    2.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
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以及上述自然人股东的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
    3.本行的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
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第1至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如下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
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持有或
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
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
终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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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6.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7.如下关联方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
配偶的父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8.根据相关规定,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的自然人;
       9.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本行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
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授信
和非授信类业务,交易对手为本行优质客户和子公司。本行按一般商业
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
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
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
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1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
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
场惯例,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一、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一)在依照下文(二)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
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
以其他方式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普通股、优先股。
    “有关期间”为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日起至
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1)本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本
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3)本行
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二)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 A 股及/或 H
股普通股、优先股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
换后的 A 股及/或 H 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股东
大会通过当日,本行已发行的 A 股及/或 H 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份总
数的 20%。
    (三)授权董事会:(1)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
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
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2)办理本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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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
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
修订;(3)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
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4)
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
注册资本的增加;(5)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
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项。
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
授权时另行确定。
    请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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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一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本行监事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
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监
管法规,以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规定,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
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董事会履职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认为,2021 年,本行董事会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议事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董事会在履职过
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建议董事
会继续加强形势研判,及时制定新一轮战略规划。
    二、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 15 名,其中执行董事 4 人、
非执行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5 人,全部参与本年度履职评价。原独立
董事陈华、戴淑萍于 2021 年 7 月 2 日离任,履职时间超过半年,按
监管要求也参与本年度履职评价。
    根据监事会的日常监督记录,董事本人对履职的自我评价情况,
青岛银保监局的监管意见,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专项报告,监事会对
本行董事 2021 年度履职评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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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一

    (一)全体董事“五个维度”情况
    1.履行忠实义务
    本行董事能够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
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2.履行勤勉义务
    本行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及时了解经
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
    3.履职专业性
    本行董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
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
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4.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本行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
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履职合规性
    本行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持续规范自
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
营。
    (二)各类别董事履职情况
    执行董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决议,勤勉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落实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
度,支持董事会其他成员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风险信息,推动董
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和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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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一

       非执行董事能够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做好本行与股东的沟通工
作,未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行和其他股东利益之上,支持本行坚持
合规经营,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各项经营管理优化提升。
       独立董事能够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本行整体利益出发,发
挥独立性、专业性重要作用,年度内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外部审计师聘任等 17 项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
求,主持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出
具专业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 2021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全部为称
职。
       特此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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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二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本行监事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
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监
管法规,以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规定,对 2021 年度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监督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监事会共有监事 7 人,其中股东监事 1 人,
外部监事 3 人,职工监事 3 人,全部参加本年度履职评价。2021 年 5
月 11 日,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郝先经、姜省路、卢昆新
当选为本行外部监事,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开始履职,履职时间超过
半年,按照监管要求参加本年度履职评价。原外部监事付长祥、胡燕
京因任职时间满六年,按照监管要求不再连任,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
离任,履职时间未满半年,不参加本年度履职评价。
    根据监事会的日常监督记录、监事本人对履职的自我评价、青岛
银保监局的监管意见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专项报告等情况,监事会对
监事 2021 年度履职评价情况如下:
    一、履行忠实义务
    本行监事能够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
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二、履行勤勉义务
    本行监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及时了解经
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




                              37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二

监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
       三、履职专业性
       本行监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监事会职责定位,结
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
建议,推动监事会有效监督。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本行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
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履职合规性
       本行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持续规范自
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
营。
       本行监事能够规范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并对本行依法经营情况、财务报告真实情况、收购出售资产情
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重点事
项给出意见建议。外部监事能重点关注存款人和本行的整体利益,客
观、独立发表意见,均未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行监事 2021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全部为称
职。
       特此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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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
职责,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本行、
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共 5 人,分别为张思明先
生、房巧玲女士、Tingjie ZHANG(章汀捷)先生、邢乐成先生和张
旭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张思明先生,1970 年 7 月出生,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
计算机科学专业文学学士学位。张先生于 2017 年 5 月获委任为本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张先生于 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张先生曾
任中国平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顺丰速递(集团)有限公司 IT
架构规划总监,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房巧玲女士,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教
授。房女士于 2018 年 5 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
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房女士于 1999 年 7 月至今任教于中
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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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房女士现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成都能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山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
    Tingjie ZHANG(章汀捷)先生,1971 年 4 月出生,加拿大西安
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章先生于 2020 年 2 月获委任为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章先生于 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 Auster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 董事总经理。章先生曾
任洛希尔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洛希尔财务咨询
(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联席主管、董事总经理等。
    邢乐成先生,1962 年 11 月出生,南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
位,教授。邢先生于 2021 年 7 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
前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邢先生于 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济南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普惠金融研
究院院长。邢先生曾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大学经济
学院院长和金融研究院院长等。邢先生现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享受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山东省创业投资协
会副会长等。
    张旭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西方经
济学专业博士,教授。张先生于 2021 年 7 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
行董事,目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先生于 1993 年 7 月至今
任教于青岛大学,现为青岛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张先生现任青
岛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青岛市委副主委,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
发展经济学分会理事,青岛市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等。




                                 40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原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华、戴淑萍任职时间满 6 年,已于 2021 年 7
月离任,不参与本次述职。
    二、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股东大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 4 次,审议议案 34 项,听取报告 3 项;董事会共召开
会议 13 次,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讯表决会议 9 次,审议议案 60 项,
听取或审阅报告 58 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6 次,其中
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 2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
议 7 次,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委员会会
议 4 次,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审议议案 39 项,听取或审阅报告 51 项。
    本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亲自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按季度审阅各类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关联方名单、季度报
告、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等常规报告,按半年审阅听取行长工作报告、
中期业绩报告、半年度财务分析及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
风险报告,按年度审阅听取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
业务经营风险偏好策略、奖金绩效发放计划及声誉风险、金融市场风
险、反洗钱风险等风险报告,并在会上客观、独立发表意见,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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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网络
                    股东   董事                                关联          风险管
       姓名                                                                           安全
                                   战略        薪酬   提名     交易   审计   理和消
                    大会    会                                                        和信
                                   委员        委员   委员     控制   委员   费者权
                                                                                      息科
                                     会          会     会     委员     会   益保护
                                                                                      技委
                                                                 会          委员会
                                                                                      员会
      张思明        5/5    13/13    -          2/2    2/2       7/7    -       -      2/2
      房巧玲        5/5    13/13    -           -     2/2       7/7   6/6     3/3      -
 Tingjie ZHANG      5/5    13/13   4/4         2/2    2/2       7/7   6/6      -       -
      邢乐成        1/1     8/8    1/1          -      -        4/4   3/3     2/2      -
      张   旭       1/1     8/8    1/1          -      -        4/4   3/3      -       -
陈   华(已离任)   4/4     5/5    3/3         2/2     -        3/3   3/3     1/1      -
戴淑萍(已离任)    4/4     5/5    3/3         2/2    2/2       3/3   3/3      -       -



       (二)调研情况
       2021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
 还通过调研座谈的方式,赴本行开展了 4 次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意
 见建议。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1.信贷管理专题调研
       2021 年 8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行信贷管理开展专题调研,
 了解本行信贷管理机制、信用风险基本情况和风险管理措施。建议管
 理层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力度,重点关注受疫情及相关政策影响下的中
 小微企业信用风险滞后性问题,提前做好研判与应对;继续加强对辖
 区分支机构统一的授信管理与业务指导,加大对重点地区不良贷款的
 清收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强在蓝色金融、绿色金融方向上的实践探索,
 持续提升特色化经营水平。
       2.内部审计专题调研
       2021 年 8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专题调
 研,了解本行内审工作管理模式、思路和工作开展情况。建议管理层



                                          42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建设,持续研究优化符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的内部
审计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快内部审计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搭建智能审计平台。
    3.信用卡业务专题调研
    2021 年 9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行信用卡业务开展专题调研,
了解本行信用卡业务基本情况、战略定位和下阶段目标。建议本行关
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行为习惯及新兴消费信贷类金融产品的最新动
态,持续评估优化自身获客渠道、产品策略与风控模式。关注信用卡
业务中容易出现的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客户欺诈风险、声誉风险,
确保业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的文化与品牌建设,充
分发挥青岛银行本土品牌的影响力,围绕当地文化特色与消费场景,
打造青岛特色信用卡品牌。
    4.惠农金融业务专题调研
    2021 年 9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行惠农金融业务开展专题调
研,了解本行惠农业务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措施、队伍建设和机制保
障情况。建议本行重点关注发展惠农业务易发的政策风险、道德风险、
信用风险以及声誉风险,建立并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及应对预案。加快
推进惠农金融管理信息系统的搭建,通过信息技术更好的支撑惠农金
融业务的发展。充分借鉴前期金融同业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得失经验,
发挥青岛银行后发优势,挖掘自身的独特性与创新性。
    (三)培训情况
    2021 年 3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组织的持
续督导培训,重点了解三会规范运作、董监高人员管理、新《证券法》
解析与信息披露事项。
    2021 年 7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 年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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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对独立董事履职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监管、退市新规和刑法修正案进行重点学习。
    2021 年 8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本行举办的公司治理专题培
训,对青岛银行基本情况、公司治理监管环境、本行治理实践及董监
事履职重点进行了重点学习。
    2021 年 12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的公司
治理监管政策解读培训,深入学习银保监会颁布的新规《银行保险机
构公司治理准则》和《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
行)》。
    2021 年 12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本行组织的董监事履职专题
培训,学习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
价办法(试行)》的解读材料,掌握履职评价新规。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
关注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并出
具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24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发表了《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海永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26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发表了《关于配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3 月 29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发表了《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和《关
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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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4.2021 年 3 月 30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发表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独立意见》、《关于高管薪酬的独立意
见》、《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
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独立意见》
和《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5.2021 年 7 月 14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聘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8 月 6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
表了《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海纳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万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8 月 30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0 月 18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青岛银行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四、其他方面
    2021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
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 年,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继续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
认真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忠实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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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丰富履职方式,充分发挥专业性与独
立性的重要作用,为本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本行实现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思明、房巧玲、Tingjie ZHANG、邢乐成、张旭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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