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岛银行: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的独立董事,对青岛银行
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担保业务是青岛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
一。2022年上半年,青岛银行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
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它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业务事项。
    2.截至2022年6月30日,青岛银行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青岛银行”)的独立董事,对青岛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青岛银行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
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青
岛银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青岛银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
信息进行了披露。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思明、房巧玲、Tingjie ZHANG、邢乐成、张旭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