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王麟先生辞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行长王麟辞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王麟先生因临近退休年龄,根据组织安排,辞去本行行长职务,相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核
查,王麟先生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不会对本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
王麟先生在行长任期内辞职,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二、关于聘任吴显明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本行的独立董事,对本行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吴显明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行长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聘任吴显明先生为本行行长,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经审阅吴显明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吴显明先生具备担任本行行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同意聘任吴显明先生为本行行长。
三、关于提名吴显明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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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本行的独立董事,对本行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吴显明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提名吴显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经审阅吴显明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吴显明先生具备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同意提名吴显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张文础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本行的独立董事,对本行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张文础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提名张文础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经审阅张文础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张文础先生具备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同意提名张文础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思明、房巧玲、Tingjie ZHANG、邢乐成、张旭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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