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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银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
  贷款、同业借款、债券投资等授信类业务,存款类业务,金融产品代销、理财产品
  代管等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本行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云杰、
  Rosario STRANO、谭丽霞、Marco MUSSITA、邓友成、刘鹏、房巧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青岛海
  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海尔模具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工装研制有限公司、青岛曼尼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
  行、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海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年末
                                                             2023 年
                                                                          交易余额/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额度
                                                                            发生额
                                                             (亿元)
                                                                          (亿元)
                                          授信类业务              36.20            16.00
 1       海尔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           存款类业务              28.09             4.13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0.08                -
                                          授信类业务               2.00                -
 2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及其关联方
                                          存款类业务              19.80             1.34

                                           1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0.28          0.12
                                         授信类业务             32.00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3                                        存款类业务             38.53          0.14
     公司及其关联方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0.36          0.38
                                         授信类业务             35.00         13.00
4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             10.00          5.81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0.02          0.02
                                         存款类业务             10.00          2.49
5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14.01          3.12
                                         授信类业务              6.00               -
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             50.00         30.00
                                         授信类业务             20.00               -
7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              5.00               -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4.00               -
                                         授信类业务             12.00               -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外的其他非授
                                                                 0.24          0.03
                                         信类业务

9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             10.00          6.46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
10                                       存款类业务              2.00               -
     公司
                                         授信类业务              5.43          2.08
11   关联自然人
                                         存款类业务              6.00          5.41
                    授信类业务小计                             148.63         31.08
                    存款类业务小计                             179.42         55.78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小计                          19.00          3.67
     注:

     1.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业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

 将按照本行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

 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上表所列的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

 事会权限之外的,自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

 本行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3.上表中,授信类与存款类业务以上年末余额计算业务数据、其他非授信类业务以全年

 发生额计算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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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海尔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授信类业务余额16.00亿元,其中包括青岛青银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关联方开展的1.91亿元授信类业务余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 海尔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杰,注册资本31,118万元。主要从事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含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
智能科技、软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销售与售后服务;物流信息
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
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器人制造;国内商业(国
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详见外贸企业审定证书);
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自有房屋出租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
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714.93亿元、
净资产1,115.82亿元,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22.14亿元、实现净利润146.85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海尔集团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
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主要业务和业绩持续增长,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1.基本情况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法定代表人Gian Maria GROS-PIETRO,注册资本103.69
亿欧元。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等。住所位于Piazza San Carlo, 156 10121 Torino。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0,230.05亿欧元、净资产629.29亿欧元,2022年前三个季
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18亿欧元、实现净利润32.84亿欧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
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总部设在意大利的大型跨国银行,在零售银行、公司银行、财富
管理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其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辉,注册资本30亿元。主
要从事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
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
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116.42亿元、净资产
410.36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81.41亿元、实现净利润8.81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
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的优质大型国企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
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四)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瑜,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事融资
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
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
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15层。截至2022年9月末,
总资产163.56亿元、净资产15.48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3.72亿元、实现
净利润1.35亿元。


                                      4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由本行发起设立,本行持有其51%的股权,系本行
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风控坚实、运营稳健,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主要财务指
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鹏,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事面向不特
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
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提供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
山区秦岭路19号1号楼青岛环球金融中心(WFC协信中心)37-40层。截至2022年9
月末,总资产16.17亿元、净资产15.39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5.23亿元、
实现净利润3.29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由本行全资发起设立,系本行全资子公司,符合《银行
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我国北方地区首家、全国第六家获批的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坚持
“合规立司、专业治司、创新兴司、科技强司”的经营理念,开业至今运营状况稳
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克兴,注册资本13.6亿元。主要从事生产
啤酒,预包装食品销售,生产饮料、威士忌、蒸馏酒。住所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登州
路56号。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493.18亿元、净资产268.76亿元,2022年前三个
季度实现收入291.10亿元、实现净利润43.66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姜省路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


                                    5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国有控股的A+H上市公司,品牌知名度、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啤酒
行业领先地位,其产品行销世界100余个国家和地区,财务状况稳健良好,具有良
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锡峰,注册资本55. 56亿元。主
要从事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
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
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4,361.12亿元、
净资产371.33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80.21亿元、实现净利润28.03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的关联方,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八)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如军,注册资本48.27亿元。主要从事
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
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
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
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基金的发起和


                                      6
管理;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项目融资顾问;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外
汇买卖;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同业拆借;客户资产管理;
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截至2022年9月
末,总资产6,474.13亿元、净资产943.26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193.93亿
元、实现净利润60.21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谭丽霞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优质国有控股投资银行,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
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木,注册资本8亿元。主要从事轮胎、橡
胶制品、橡胶机械及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尼龙帘线、钢丝帘
线轮胎原辅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化工工程
设计、安装(须凭资质证书经营),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
装卸及物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物及须经
许可的项目)。住所位于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75.12亿
元、净资产114.33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25.28亿元、实现净利润2.53亿
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房巧玲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中国轮胎产业的领军企业,国内行业内排名常年保持前列,主要
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


                                    7
失信被执行人。
    (十)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威东,注册资本5.44亿元。
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产品、诊断试剂产品,以及进行与上述产品及其研
发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所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
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路58号。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59.71亿元、
净资产52.68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5.70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郝先经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医药研发能力,致力于开发创新生物药物产品,各领域
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关联自然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
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授信、存款和其
他非授信类业务,交易对手为本行优质客户和子公司。本行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
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
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
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独立性不构
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行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
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银行股


                                    8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对《关于青岛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行独立董事房巧玲女士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回避发表意见。
    独立意见:本行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
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关于青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行独立董事房巧玲女士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回避发表意见。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本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独立董事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预计的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本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预计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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