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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0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在政府监管部门的
正确领导下,在总行党委的战略引领下,在全体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
配合下,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围绕“创新金融 美好银
行”的战略愿景,扎实开展监督工作,推动本行持续稳健发展,有效维护了股东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
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合规高效运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2022年,监事会按照本行《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监督工作
履职需要,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
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表决会议5次,审议通过行长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内控自
评报告、董监高履职评价办法及履职评价报告等21项议案,听取各类风险管理报告、
内部审计报告、金融监管通报及整改报告等58项报告;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10次,其中监督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共审议相关议
案19项,听取各类报告53项。监事会成员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全年监事会会议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率均为100%。各位监事以监事会会议为载体,认真审阅分析会议
材料,对涉及全行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审议,结合自身专业或工作实
践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二)做深做实履职监督,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提升履职评价科学性。本行监事会认真研读中国银保监会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2022年初完成对本
行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履职评价办法、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评价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增加履职评价的维度、细化履职评价标
准,提升履职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此外根据监管最新规定及工作需要,完
成对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修订完善,保证制度常用常新。监事会认为,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二是密切开展日常履职监督。年内监事出席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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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列席5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及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阅9次董事会通讯表
决会议文件,依法对会议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表决程序,以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
况进行监督。职工监事列席党委会、行长办公会、内控评审会、资债会等高管层重
要会议,对涉及全行经营管理重大议题和关键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
从监事会的角度提出客观、独立的意见建议。此外,职工监事深入基层一线,年内
调研走访分支机构、企业客户等20余次,切实了解一线机构经营管理与营销服务的
实际情况,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发挥指导帮扶作用。
    三是创新设立监事长联席会议制度。为提升本行集团监事会履职能力,强化监
事会监督管理职能,统筹推进集团不同层级监事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本行建立监事
长月度联席会议制度,由本行及下设子公司监事长、职工监事组成,定期召开会议,
不断丰富监事履职手段和内容,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四是认真做好年度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遵循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科学有效
的原则,制定了履职评价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履职评价工作。在履职评价过程中,
监事会注重与各方的沟通协调,一方面仔细查阅各项履职档案,全面深入掌握履职
情况,规范完成履职自评等评价环节;同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董监事履职情况进
行专业评估。监事会通过履职评价向董事会、高管层及各监事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有效促进公司治理的制衡作用和董监高履职效能的提升。各年度履职评价情况均按
要求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四)加强财务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一是细致审核定期报告。监事会对2021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第一季度
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报告内容的真实完整
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二是监督重大财务活动事项。监事会审议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利润分
配方案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对经营计划提出监督建议,对外审机
构聘用、解聘、续聘的合规性、公允性及外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三是定期了解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跟踪财务指标变动情况。监事会按季度审阅
存贷款、资产质量、资本充足情况等财务指标,及时了解经营发展状况;按半年度
审议财务报告,重点关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五)强化风险内控监督,护航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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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持续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
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全面风险管控职责的监督力度,通过对议案文件的研究分析,
及时了解本行风险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监督意见。此外针对监管最新要求,持
续推进风险监督,年内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层制定《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
并持续跟进落实情况。
    二是持续关注“业务、合规、内审——三道防线”履职情况,以及合规管理机制
的建设情况,重点关注案件防范、恐怖融资及反洗钱、员工异常行为管理等重点领
域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三是定期听取监管意见整改执行情况报告,审阅合规管理报告、专项审计报告
及整改报告,监督并实时追踪管理层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形成“监督—改进—
反馈—提升”的工作闭环,促进本行合规经营水平的持续提高。
    四是积极参与数据治理监督,审阅数据治理工作报告,职工监事列席数字化转
型工作会议等,推动本行数据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五是开展专题调研,不断提升调研质效。年内监事会针对本行流动性管理组织
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系统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专题
调研报告得到董事会和高管层的高度重视,相关意见建议得到认真研究落实,对本
行风险管控能力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2022年,监事会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各类专题培训,加强交流学
习,不断适应监管最新要求,提升履职能力。一是组织监事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
协会等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学习掌握最新监管政策要求,明确未来
履职的重点和方向。二是组织全体监事参加本行组织的法律法规专项培训,重点对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等2022年监管机构新修订及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合规履职的意识与能力。三是全体监事每月审阅本行编制的《董
监事通讯》,不定期审阅《公司治理培训速递》,及时了解本行的经营管理动态。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2022年度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有违法法律法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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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本行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
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
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存在收购或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
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未发现存在违背公允性原则或损害本行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A+H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
用方案一致。
    (六)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报告内
容无异议。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会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无异议,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本行新三年战略规划(2023-2025年)的开篇之年,监事会将认真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围绕本行“高质量
发展、质效优先”的核心战略目标,优化监督机制、高效履行监督职能,重点做好以
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办法新规,细化履职监督
    监事会一是将密切跟踪监管政策变化,按照最新履职评价的相关要求,细化履
职过程监督,完善董监高履职管理档案,提升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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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动态的收集;二是凝聚监督合力,强化与内审、外审、纪检、合规等多条线的联
动,拓宽监督覆盖面,增加监督着力点,更加深入地了解本行经营发展及风险内控
状况;三是持续优化监事长联席会议机制,将日常监督深入总行条线及集团子公司,
提高对重点业务及新业务产品的关注,为监事会决策提供更丰富、更专业的支持与
保障。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聚焦新一轮战略规划的落地执行,2023年,监事会将重点监督新战略规划
的执行情况,及时将战略规划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董事会及高管层,保障新战略
规划的有效落地和动态优化;二是进一步优化财务监督与风险内控监督,对年度财
务决算、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数据治理等相关内容进行
审核与监督;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重跟进监管机构及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落实情况,推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有效参与公司治理
    一是继续丰富培训学习方式,积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监事参加
监管机构以及本行的各类培训,提高监事对监管政策的和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提
升合规意识,强化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同业交流,积极向优秀上市公司以及先进同
业监事会学习,开拓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成效;三是提升常态化调
研工作频次,围绕监管关注或内控薄弱环节,增加调研或考察频次,探究问题本源,
促进本行风险内控及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特此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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