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之核查意见2019-11-2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豪
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尔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豪尔赛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证监许可[2019]1679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3,759万股。截至2019年10月16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759万股,发行价格23.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9,379,400.00元,
扣除股票发行费用88,583,236.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0,796,163.37元。募
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
于2019年10月22日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8036160368号”《验资报告》确
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金投入金额
补充工程施工项
1 65,128.01 64,999.62 - -
目营运资金
LED 照明研发和 京丰台发改(备) 已备案,备案号为:
2 5,552.37 5,552.37
测试中心 [2018]28 号 201811010600000749
远程智能监控系 京丰台发改(备) 已备案,备案号为:
3 4,200.81 4,200.81
统和展示中心 [2018]29 号 201811010600000750
营销与服务网络
4 5,326.82 5,326.82 - -
升级
合 计 80,208.01 80,079.62 - -
根据《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净额800,796,163.37元,其中649,996,163.37元拟用于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
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存放募集
开户行 专户账号 用途
号 资金数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工程施工项目
1 1101040160001140572 67,145.61
北京中关村支行 营运资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LED 照明研发和测
2 8110701013801754390 5,552.37
北京分行 试中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远程智能监控系统
3 1101040160001150159 4,200.81
北京中关村支行 和展示中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
4 7712 0122 0000 02560 5,326.82
北京分行 级
合 计 82,225.61
注:存放募集资金数额为82,225.61万元,包含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截至2019
年11月7日,“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项目累计余额649,996,163.37元。根
据公司的工程施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649,996,163.37元
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的议
案》,同 意公司 将“ 补充工 程施工 项目营 运资金 ”募 集资金 专户中 的资金
649,996,163.37 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豪尔赛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 649,996,163.37 元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相关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庄后响 郑小民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