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9]G18036160376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专项说明………………………………………………3-5 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9]G18036160376 号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 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19年11月1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1 本鉴证报告仅供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 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昭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世超 中 国 广 州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2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7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9年10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9.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23.6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89,379,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583,236.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800,796,163.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验 证 , 并 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 出 具 了 “ 广 会 验 字 [2019]G18036160368号”的《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 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序号 投入金额 备案 补充工程施工项 1 65,128.01 64,999.62 - 目营运资金 LED 照明研发和 京丰台发改(备) 2 5,552.37 5,552.37 测试中心 [2018]28 号 远程智能监控系 京丰台发改(备) 3 4,200.81 4,200.81 统和展示中心 [2018]29 号 3 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 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序号 投入金额 备案 营销与服务网络 4 5,326.82 5,326.82 - 升级 合计 80,208.01 80,079.62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照 明研发和测试中心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4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 已预先投 拟置换金 序号 募 投 项 目 名 称 金投入金额 入资金 额 1 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 64,999.62 - - 2 LED 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 5,552.37 44.00 44.00 3 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 4,200.81 - - 4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 5,326.82 - - 合 计 80,079.62 44.00 44.00 四、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依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9]G18036160368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0月22日,公司已收到主 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划入募集资金款总计822,256,136.86元(为本 次承销总额人民币889,379,400.00元扣除支付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用67,123,263.14 元后的款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1,459,973.49元尚未扣除), 募集资金款人民币822,256,136.86元已存入公司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 1101040160001140572。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 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19年11月13日止,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1,674,867.83 元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4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发行费用(不含税) 已划转 已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88,583,236.63 67,123,263.14 1,674,867.83 1,674,867.83 合计 88,583,236.63 67,123,263.14 1,674,867.83 1,674,867.83 五、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 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方可实施。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