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2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豪尔赛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们作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是公司经营所需,能够
保障公司日常办公和经营便利,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交
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梁荣庆:
马更新:
许 峰: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