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豪尔 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尔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规定,对公司本 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及目前的股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9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590,000 股。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豪 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661 号)同意,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7,590,000 股已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150,359,93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37,59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12,769,930 股。 公司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50,359,930 股。本次申请 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的 1 名法人股东和 7 名自然 人股东,共计持有股份 8,603,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22%;本次申请解除 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603,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2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深圳前海楚之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楚之源”)、沈小杰、李斯和、李志谦、李秀清、黄红鸾、骆 小洪、张华安。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向豪尔赛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日(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 36 个月内, 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本人已持有的豪尔赛股 份,也不由豪尔赛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豪尔赛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本人已持有的豪尔赛股份,也不由豪尔 赛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单位/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 承诺的情形;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亦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603,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2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法人股东和 7 名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限售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1 楚之源 1,837,730 1.2222% 1,837,730 0 2 沈小杰 1,336,530 0.8889% 1,336,530 0 3 李斯和 1,253,000 0.8333% 1,253,000 0 4 李志谦 1,253,000 0.8333% 1,253,000 0 5 李秀清 1,253,000 0.8333% 1,253,000 0 6 黄红鸾 835,330 0.5556% 835,330 0 7 骆小洪 417,670 0.2778% 417,670 0 8 张华安 417,670 0.2778% 417,670 0 合 计 8,603,930 5.7222% 8,603,930 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 数量(股)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89,969,330 59.8360% -8,603,930 81,365,400 54.1138% 股/非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89,969,330 59.8360% -8,603,930 81,365,400 54.1138% 二、无限售条件流 60,390,600 40.1640% 8,603,930 68,994,530 45.8862% 通股 三、股份总额 150,359,930 100.0000% - 150,359,93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 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保荐代表人保证本 次申请解限人数及所持股份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与首发时 股东作出的承诺严格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 佳 罗凌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