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1]21001460039 号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 明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包括对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所依据标准的适当性作出 评价。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 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该专项说明关于贵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附件: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二一年四月一十六日 2 附件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7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379,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583,235.6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796,16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2日全 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9]G18036160368号” 《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使用金额 加:累计利息收入 加:尚未支付的 减:以前年度已 募集资金净额 (含银行理财收益) 直接投入募集 补充流动资 期末余额 发行费用 使用金额 扣除手续费净额 资金项目 金 800,796,164.40 1,094,339.62 4,354,588.05 651,936,163.37 14,416,080.30 139,892,848.40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首 次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直 接 投 入 项 目 运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665,352,243.67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4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及2019年11月18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 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4,999.62万元用于“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3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亦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并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 度。根据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 的情形。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在 银 行 专 户 的 存 储 金 额 为 139,892,848.40元,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094,339.62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方式 存款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140572 活期存款 1,316,353.1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150159 活期存款 12,592,706.9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120122000002560 活期存款 51,014,834.9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810701013801754390 活期存款 17,968,953.30 宁波银行北京海淀科技支行(注 1) 77120122000025231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注 2) 1101040160001150159 结构性存款 27,000,000.00 合计 139,892,848.40 4 注1: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下辖的海淀科技支行存入定期存款 30,0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定期存款尚未到期,账号 “77120122000025231”为定期存款临时生成账号,在定期存款到期后将自动销户。 注2: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购入结构性存款 27,0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5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0,079.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41.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635.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更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可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目和超募资 项目(含部 诺投入金额的 资进度 实现的 达到预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金投向 分变更) 差额(3)=(1)- (4)=(2)/(1) 效益 计效益 大变化 (2) 补充工程施 工项目营运 否 64,999.62 64,999.62 64,999.62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LED 照明研 发和测试中 否 5,552.37 5,552.37 567.41 611.41 4,940.96 11.01%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 远程智能监 控系统和展 否 4,200.81 4,200.81 351.00 351.00 3,849.81 8.36%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示中心 营销与服务 否 5,326.82 5,326.82 523.20 673.20 4,653.62 12.64%% 2020.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网络升级 合计 80,079.62 80,079.62 1,441.61 66,635.23 13,444.39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 “LED 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项目”和“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项目”实施 进度受到一定影响,致使项目选址、设备采购等无法按照预计进度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因各 未达到预计效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地区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政策不同,市场开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及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合理调整。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对“LED 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项目”、 “远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及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合理 调整。 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变化、各地区的产业政策、市场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境等综合因素以及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综合考量,对“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的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使用情况 无 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44.00万元置 换截至2019年11月13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的自筹资金。 上述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 “广会专字[2019]G18036160376号”鉴证报告。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3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等。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 56,80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益358.48万元,尚未到期余额5,700.00 万元,期末尚未到期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发行结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理财产品起始日 理财产品终止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杭州银行“添利 1 结构性存款 13,500,000.00 2020-10-19 2021-1-19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宝”结构性存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杭州银行“添利 2 结构性存款 13,500,000.00 2020-10-19 2021-1-19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宝”结构性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3 司北京海淀科技支行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2020-10-27 2021-1-27 营业部 8 合计 57,000,000.00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 息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十六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