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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尔赛: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0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对2020年度公司对外
担保的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查,发表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0年
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该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适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
公司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
有序开展。经过认真审阅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
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认真审阅,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
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六、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
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核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
信总额度内的融资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本事项是能够保持公司资
金平衡,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
溯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八、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九、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规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梁荣庆:




    马更新:




    许   峰: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