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2-017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视频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诺德中心 1 号楼 5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宝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1,667,44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31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1,365,4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11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02,0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02,0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20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02,04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2009%。 3、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视频会议方 式,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以现场或者在线 视频参会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 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7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5%;反对 294,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162%;反对 294,44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294,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62%;反对294,4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294,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62%;反对294,4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294,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62%;反对294,4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294,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62%;反对294,4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7%;反对73,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21%;反对73,6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382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7%;反对292,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21%;反对292,6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7%;反对73,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21%;反对73,6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382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3%;反对78,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54%;反对78,0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391%;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3%;反对78,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54%;反对78,0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391%;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3%;反对78,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54%;反对78,0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391%;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3%;反对78,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54%;反对78,0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391%;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79,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8%;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4%;反对79,8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5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79,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8%;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4%;反对79,8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5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79,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8%;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4%;反对79,8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5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79,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8%;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4%;反对79,8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5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