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19-006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电话
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7名、
授权委托董事1名),董事张乐因当天在外地开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
事长王宣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宣女士召集并主持。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公司章程(草
案)》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起生效并实施。
公司现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导致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住所变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或意见修订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 第二条 公司于【2019】年【10】月【25】
月【 】日经【 】核准,首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万股,于【 】年【 】 【1,791.0667】万股,于【2019】年【12】
月【 】日在【 】上市。 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上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
清寺路9号名义层19层,邮编:400015。 路78号1-1#,邮编:40004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元。 【71,642,667】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
【 】集中存管。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
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全部股份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 【71,642,667】股,全部股份为普通股,
民币壹元。 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指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指定的媒体范围内,指定相关报刊和巨
站(网站地址: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刊登
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于公司首次公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
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交易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公司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
(2019 年 12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投入自有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截至2019年12月
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先期投入自有资金3,601.98万元及以自有资金
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68.87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3870.85万元置换上述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
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9 年 12 月制定)》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2019 年 12 月制定)》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19 年 12 月制定)》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提交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公司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19 年 12 月制定)》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2019 年 12 月制定)》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
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2019 年 12 月制定)》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
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
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了《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2019 年 12 月制定)》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
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审议本次董事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