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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01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 星)


    本人为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本人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共 5 次。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
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
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我认为 2019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均合法有效。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人对 2019 年度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同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
                                                                            同意
                            其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同意
                            目可行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
                                                                            同意
                            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019-1-28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7 及 2018 三年关联
             第十四次会议                                                   同意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中介机构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同意
                            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                  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7、2018 及 2019 年
2019-7-22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1-6 月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2019-12-24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公司 2019 年相关财务报表。对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审计进行了监督,与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
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
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事项,如监督
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等,并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
年度工作汇报和参加履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除了参加 2019 年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外,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的工作要求,
注意调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对董事
与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地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
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针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调研,分析项目可行性,并通过专业判断来
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本人认真审核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利用各种沟通方式及时了解
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开展相应的沟通,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
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
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能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针对公司治理结构
和经营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
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
    本人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能够公平、公正地对待投资者。通过参加相关的培训和阅读,
不断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公司利益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本人在 2019 年度内不存在提议召开
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尚需不断积累上市公司运
营管理主体和履行资本市场监管对象职责的丰富经验,尤其需要高度注重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对
公司的治理改革、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合规管理的具体要求,特别关注新冠疫情后经济不确
定性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业绩、供应链关系、资金流的重要影响,努力推进 IT 技术在公司
持续经营中的系统规划、具体应用、创新发展,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技能、风险意识、
整体素质。




                                                          独立董事:刘星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4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丽霞)

    本人为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本人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
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共 5 次。收到董事
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也提
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经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
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
大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我认为 2019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合
法有效。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人对 2019 年度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同意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及其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同意
                                  项目可行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
                                                                                同意
                                  配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
                                                                                同意
                                  及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2019-1-28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7 及 2018 三年关联
             次                                                                 同意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中介机构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同意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                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7、2018 及 2019
2019-7-22                                                                       同意
             次                   年 1-6 月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19-12-24                                                                      同意
             次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6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 利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
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充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对公司 2019 年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对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计进行了监督,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审计注册会计师就财务报告重点
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
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
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
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
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
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
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7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和阅读,
不断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2019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9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0 年是公司上市元年,建议公司在稳步发展的过程中,加强公司治理,深化内部控制建
设,合法合规经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及控制,为公司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0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
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
的向前发展,用更加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徐丽霞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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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洋)

    本人为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本人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
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共 5 次。收到董事
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也提
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经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
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
大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我认为 2019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合
法有效。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人对 2019 年度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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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同意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及其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同意
                                  项目可行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
                                                                                同意
                                  配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
                                                                                同意
                                  及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2019-1-28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7 及 2018 三年关联
             次                                                                 同意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中介机构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同意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                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7、2018 及 2019
2019-7-22                                                                       同意
             次                   年 1-6 月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19-12-24                                                                      同意
             次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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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召集薪酬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
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
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
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
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
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
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
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
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
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11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和阅读,
不断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2019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9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9 年 12 月公司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这是公司的关键里程碑。作为上市公司,公司需
要按照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从组织和人员配置上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为了
实现公司未来的战略,还要大力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尤其针对新的业务拓展和 IT 方面的人
才储备。面临新冠疫情的挑战,需要公司的管理层协心同力,在充分考虑员工防疫安全的基础
上有序开展业务,并能够抓住后续的市场机会,寻求进一步的发展。2020 年对于公司是严峻的
一年,希望公司能够通过灵活和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组织和员工活力,努力发展,共克时艰。




                                                       独立董事:张洋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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