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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2-23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庆新大正物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张洋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张洋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
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下简称“本次征集”)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
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新大正
    证券代码:002968
    法定代表人:李茂顺
    董事会秘书:翁家林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
    邮政编码:400042
    联系电话:023-63809676
    联系传真:023-63601010
    电子信箱:ndz@dzwy.com
    公司网址:https://www.dzwy.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刊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洋,基本情况如下: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新大正独立
董事。1999 年至 2002 年,担任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02 年至
2004 年,担任德勤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 年至 2008年,担任
奥纬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总监;2009 年至 2011 年,担任科尔
尼(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至 2015 年,担任罗兰贝格管理咨
询(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大中华区副总裁;2015 年至今,担任史宾沙职业
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重庆新大正物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
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3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5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
-12:0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 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 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 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
东逐页签字;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
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
    收件人:翁家林
    邮政编码:400042
    联系电话:023-63809676
    联系传真:023-6360101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 由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按下述第(五)款规则进行审核。
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
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
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附件: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 张洋

                                                            2021年2月22日
附件: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消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

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张洋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编号                       表决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1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3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赞成的请在“赞成”栏中划“√”;反对的请在“反对”栏中划“×”;弃权的请在“弃权”

栏中划“○”;如对同一项目选择了“赞成”、“反对”、“弃权”中的任意两项,则该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