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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0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
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在报告期内届满,监事会顺利完成了
换届选举工作。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彭波先生、许
翔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杭建鹏先生,监事会主席由彭波先生担任。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
行了监督,认为其合法、诚实、有效地履行了职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会议,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
会及重要经营管理会议的各项决议,努力推进公司在市场开发、运营管理、信息
化建设、证券事务管理、风险控制、劳动用工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领导公司审计内控中心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项
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
的风险。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治理、财务管理、人力管理、
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部分预防性风险提示,有助于公司加强对下属分子公司
进行规范化运作及管理。
    (五)报告期内,公司董监高学习了证券监管相关案例及证券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提升了自身专业能力及风险识别能力,加强了规范化运作的意识,以便于
经营决策合法合规进行。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决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情况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
                                 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
                                 方案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
             2020年 3月31 日     8、 审议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12、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1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第二届监事会                                                               审议
               2020年4月21日     案》
第一次会议                                                                 通过
                                 2、《2020年度一季报报告》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第二届监事会                                                               审议
               2020年 8月18日    2、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第二次会议                                                                 通过
                                 情况专项报告》
                                 1、《关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
               2020年10 月13日
第三次会议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     通过
                                 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审议
               2020年10月29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四次会议                                                                 通过

    四、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运作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障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务实进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报
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天健会计师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其审计
意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三)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收购了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
符合公司立足西南,聚焦重点中心城市拓展优势业态的市场定位,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在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出售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无重大
关联交易,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和优化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
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和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
内控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监事会将认真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深
交所的有关上市公司要求,继续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以维
护公司、员工、股东利益为己任,努力做好各项监督工作,推进公司年度经营目
标的顺利实现,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