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03-30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
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 2021 年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
求》等规定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