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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1-028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及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监督公司科学、合法决策和规范运营,有效提升
了公司治理水平。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议,出具审核意
见如下: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
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
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预算报告》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的
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及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合理编制了 2021 年预算。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1〕8-80 号的《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其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
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
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章程》分级授权一致性,以及根据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计划,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中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预计资金额不超过 1.58 亿元。前述额度资金
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向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连续五年作为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及内部控制执
行情况的说明。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权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
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
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权额度是公司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
出的决策,其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需进一步明确及完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相关指导意见,现对其进行修订
完善,以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的要求。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