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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1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大正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珏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雪亭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是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注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2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保荐机构于 2020 年度现场回访多次,计划于 2021 年 4 月进行现场检查。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0 年 10 月 23 日,方东风先生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 再负责新大 正的持续督 导工
                                             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长江
                                             保荐决定由保 荐代表人程 星星先生接 替其
                                             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1 年 1 月 12 日,程星星先生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 再负责新大 正的持续督 导工
                                             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长江
                                             保荐决定由保 荐代表人方 雪亭女士接 替其
                                             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珏                    方雪亭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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